唐河法院“五项”新举措确保案件评查效果

  发布时间:2012-08-09 17:36:08


案件质量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河南省唐河法院一贯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特别是去年4月份审管办成立以来,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出各业务庭评查与审管办抽案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月月评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点面结合以点上评查为主,量化清点到位、到人,定期点评评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写出评查报告,及时反馈,监督整改等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案件评查措施,有力地推动全院案件质量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唐河法院并未满足于目前的成绩,而是不断调研、思考、探索、试行,查漏补缺,校正完善,开拓进取,在强化原有的科学评查措施的基础上,推出切实可行的新举措,进一步确保案件评查效果。

一、成立评查小组,主持、督查评查活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发现在以往的案件评查中,存在一些敷衍了事、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怕得罪人等现象,对此,唐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副院长田莉担任组长,多名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的评查小组,审管办主任担任评查办公室主任,每月25日集中评查时,评查小组亲临评查现场主持,并坐阵督查,杜绝出现弄虚作假、走过场现象。

二、挑选、培训兼职评查员,提高评查质量。评查小组专一从全院各业务庭挑选原则性强,有责任心,业务精通,踏实认真的同志担任兼职评查员,并组织集中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评查能力,保证案件评查质量。

三、实行“推磨式”互评,克服互评时“留情面”现象。今年3月份起,唐河法院改变以前的“结对”互评模式,实行“推磨式”互评,按照一定的顺序循环,评查员评查的法庭每月都有变化,较大程度上克服了互评时“留情面”现象。

四、每月定期出评查通报,做好评查总结。每月25日集中评查后,评查员要当天写出评查报告,写明当月评查的卷宗类型、数量、发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对策等,统一上交到评查小组,然后由评查小组汇总,并进行整理、归纳、总结,统计当月全院收结案类型、数量,分析受理案件的走向趋势和评查出案件问题,通报有瑕疵的卷宗、裁判文书,提炼出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原因,提出解决的相应对策,为院领导从宏观上掌握和了解全院各类案件质量状况,科学合理地决策服务。

五、严格奖惩制度,强化责任心。建立科学的案件评查奖惩机制是确保案件评查效果的前提和保证。长期以来,在法院对案件进行内部常规评查时,表现出送交评查卷宗不及时,评查不认真,案件评查成效不能很好转化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院党组研究制定出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充分调动案件承办人、评查员等案件质量评查参与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以制度来约束、强化责任心。

上述新举措实施3个月以来,各业务庭送交评查卷宗及时,评查员评查认真细致,共评查各类卷宗731件,评查出个性、共性问题7个,所出的3期月评查通报归纳认真、分析深入、对策合理,向党组提出合理化建议5条,成效凸显,进一步提高了案件评查质量,积极推动审判工作的良序进行。

责任编辑:Z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