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河南省唐河县法院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该意见,自觉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有效地延伸了审判职能,倾力服务中原经济区南阳主体区建设。4个月来,唐河法院已向金融系统、教育系统、南阳油田及部分企业发出20余份司法建议,并件件有反馈,有落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唐河县委、政府和被建议单位、企业等的一致好评。
明确职能 主动作为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正站在新起点,面临新形势,人民法院更应重视运用司法建议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在狠抓执法办案的同时,结合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有关管理体制、公共政策、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群众生活的各种问题,积极履行司法建议职责,主动担当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既妥善处理案件,又积极建言献策,为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改进工作、规范行为、健全规章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科学管理 规范建议
在过去司法建议工作只是倡导,在审判实践中很少运用。近期,唐河法院将该项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并按意见规定,明确由审管办对司法建议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要求各业务庭建立司法建议台帐,每月必须将所写的司法建议报审管办登记备案,所发司法建议必须坚持做到分析问题透彻,依据充足,说理充分,建议客观合理,方案切实可行,行事严谨规范,格式规范正确,确保建议质量。
跟踪督促 注重实效
司法建议是否得到被建议单位的采纳,是我们应当予以重视和关注的。为抓好建议落实,司法建议发出后,唐河法院对每件建议都进行跟踪督促,促使被建议单位及时采纳建议,帮助他们加强和改进工作,真正实现司法建议的价值。同时,唐河法院还定期回访、调研,考察所发建议实行后的实际效果,并进行归纳总结,积累经验,为今后更科学合理地进行司法建议打基础。
司法建议工作已成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式和有效手段。唐河法院将立足现实,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实际的司法建议制度,实现司法建议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更好地服务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中原经济区南阳主体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