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建立网络舆情回复制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发布时间:2009-05-26 18:29:20


为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南阳中院出台了《关于法院网舆情回复规定》,就河南法院网和南阳法院网开设的《网评法院》和《院长信箱》栏目所收集到的舆情及回复事宜作出明确规定。

规定共分五个层次对网络舆情的收集、转办、答复、审核和监督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及时收集。要求全市法院网网站工作人员每天要及时浏览、收集网络舆情。二、梳理转办。对《网评法院》、《院长信箱》等栏目的评论或来信,要在第一时间将评论或信件进行梳理分类,并按内容交办相关部门,同时报送院领导。三、舆情办理。对涉及案件类的评论或信件,相关部门在接到信件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涉及基层法院的,相关法院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根据中院通知要求回复办理情况。四、审核回复。各部门或基层法院对评论或信件的答复报主管领导签批后,应将答复情况送交中院网站,由网站予以回复。五、监控考核。规定还将该项内容的落实情况纳入对院机关各部门和基层法院的绩效考评当中,由网站对报送回复进行登记备案。对未按时报送回复的部门和基层法院,由考评办依此规定和考评办法扣减目标得分;对回复存在应付或加深来信人不满情绪的,除扣减相应目标分外,还要予以通报批评。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责任编辑:赵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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