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领导对南阳中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12-08-16 15:55:18


日前,河南省南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穆为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天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智慧对南阳中院司法审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

2009年开始,南阳中院每年都要对上年度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进行汇总和梳理,对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建议,制作司法审查报告(即行政审判白皮书),将司法审查报告发送全市行政机关。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能动服务。

市委副书记、市长穆为民批示:“南阳中院《司法审查报告》中肯地指出了我市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改进意见建议。全市各级政府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研究该报告,针对问题切实整改。要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互动,共同做好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同时,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制度,以此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天岑批示:“南阳中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秉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从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通过行政诉讼的视角,对我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了认真分析,并就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切实的改进措施。这对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将产生极大的推进作用。可将审查报告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督促其强化法治政府意识,认真研究,加以改进,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依法行政。”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智慧批示:“南阳中院出台的《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对过去的一年全市行政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推进依法行政的建议。这一做法很好,对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我市两级法院和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互动,相互支持和配合,共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中院党组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市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为中原经济区南阳主体区建设和社会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LL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