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人民法院五措并举切实做好立案预登记与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22 15:16:50


根据上级法院的工作安排,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大的矛盾,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和今年的工作目标,五措并举切实做好立案预登记与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工作。

一是成立立案预登记与委托调解办公室。立案庭是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由张振海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民商事业务庭(含各人民法庭,下同)配备专门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将立案预登记与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工作纳入本院年度工作绩效考核。2012年绩效考评时,立案庭及各民商事业务庭所办委托调解及司法确认案件数单独计算,计入各庭所办案件数;承办法官所办案件数,计入承办法官个人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

三是建立台账,进行监督管理。立案庭及各民商事业务庭要建立各自的立案预登记与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工作的详细台账,立案庭还应建立全院此项工作的台账。

四是加强宣传,强化效果。立案庭及各民商事业务庭要通过在立案大厅和人民法庭醒目位置设立固定的立案预登记与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的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形式,将该项工作不收费、快捷、便于执行、经确认效力等同于裁判文书同样具有执行力的特点传达给当事人,强化该项工作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五是加强同受托组织或调解人员的联系。在委托前、调解中、调解完成的三个阶段,委托的法官要和受托组织或调解人员及时的联系,并将联系情况进行记录,调解中可聘请退休法官、人民陪审员等指导或参与调解人员的调解。

责任编辑:Z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