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146万元农民工劳务款

  发布时间:2012-08-22 17:18:10


为了给农民工要回拖欠多年的劳务款,日前,河南省南召县法院民二庭法官武永涛等人先后七次奔赴平顶山与相关单位协调,最终要回了200多位农民工血汗钱146万。

马某、陈某是南召县农民,7年前,他俩组织南召县200多名农民工到平顶山市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作自来水下水道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后经决算劳务款146万元,该公司迟迟不给。农民工们派出代表多次催要,自来水公司仅给极少的一部分。今年3月份,农民工马某、陈某以平顶山市自来水公司、平顶山市自来水公司工程处等单位作为被告在南召县人民法院立案,案件由审判员武永涛主审。

详细了解案情后,武永涛带着传票去找平顶山自来水公司等被告,主动和该公司副总协商,但未能达到一致意见。

案件办理过程中,自来水公司又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短时间内要回劳务款的希望落空,马某等人的情绪已很急躁,武永涛劝解他们耐心等待,法律会给他们讨回公道。在向主管副院长李璇汇报后,李璇院长与武永涛一起去到平顶山市与该公司协商,自来水公司又提出该笔债务应由该工程工程处负担,公司不应承担责任。而原告以工程处没有实际支付能力,债务应由平顶山市自来水公司承担为由拒绝,案件和解再次陷入僵局。

案件一波三折,马某等人迟迟要不回劳务款,情绪激动,扬言上访。

62日,案件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为债务承担主体问题争议很大。武永涛组织原、被告一起反复磋商,在作了大量的解释工作后,农民工消除了敌对情绪,心情有所缓和,但一时难以达成和解。

开庭后,武永涛又带着案卷两次来到平顶山市,约见该公司副总经理反映了农民工的急躁情绪,并在对案情反复分析的基础上,陈述利害关系,自来水公司有关领导被法官为解决纠纷所作出的努力感动,愿意由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武永涛趁热打铁,敦促双方于72日签订了调解意见书,先期支付50万元,下余款项分期分批给付。

至此案件应该画上句号了,谁知第一期欠款50万元就因为自来水公司工程处财务手续问题未能及时支付,715日,武永涛又带着马某等人第七次奔赴平顶山帮助要了回来。

拖欠多年的工程款终于讨回,民工们笑逐颜开,感谢法官为他们来回奔波。

武永涛说,民工们辛辛苦苦挣得的血汗钱怎么也不能打水漂,一切都是为了农民工兄弟的利益,再辛苦也值!

 

责任编辑: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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