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新野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召开司法调解工作座谈会。法院副院长张杰、司法局副局长李从忠及法院各业务庭、司法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各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该院介绍了法院开展“调节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内容、活动要求以及取得的成效。
与会人员踊跃发言,纷纷表示: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力支持、配合法院的“调节年”活动,实现“案结事了”,构建和谐社会。同时,与会人员对司法调解工作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法官和法律工作者要树立“调解就是责任”的意识,通力协作,化解社会矛盾。二是法律工作者在起草法律文书时,要尊重法律,尊重事实,为案件调解奠定基础。三是要进一步提高法官和法律工作者的业务技能,用法律智慧丰富调解方法。四是法官和法律工作者要及时沟通、反馈案件信息,把握调解时机。五是法官在调解案件时不得“以托压调”,强制调解。六是要进一步净化法律服务市场,规范诉讼代理行为。
司法局副局长李从忠表示: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各律师事务所要全力配合、支持法院的调解工作,适时将在全局开展“优秀调解员”评比活动,推动此项工作的良性发展。同时,将同法院会签《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代理案件,参与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依靠集体的智慧化解各类矛盾,实现互赢。
法院副院长张杰对与会人员从不同层面提出的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谢意并虚心接受。同时,在下步工作中,法院与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将建立规范的案件信息沟通、反馈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创新调节方法,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为继续领跑全市高调解率,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做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