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得下当事人的怨言

——我的法庭工作第一课

  发布时间:2012-08-24 10:15:52


20128月,我通过全省法院系统招录考试到社旗县饶良人民法庭工作。我在岗前培训的时候听法院的老同志讲述法庭工作的艰苦,交通不便,群众文化水平低,我已经把法庭工作的困难做了最坏的估计,我对法官这个职业做了一百种设想,唯独没有想到竟是第一次和老法官宋兴林送达诉讼文书的经历,“听当事人的怨言”,竟成为我法官职业生涯的第一课。让我对基层法庭法官工作有了更深的体会,认识到司法为民就是实实在在地的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化解矛盾纠纷。

85日上午,是我来饶良法庭的第二天,我和老法官宋兴林法官来到辖区的一个面粉厂送达一份起诉状副本,并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宋兴林法官虽然只有三十多岁,但是已经是十年法庭工作经验,庭长让他作为我的帮带法官,我心里认为他是老法官。这是我第一次真正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和当事人接触,心里有些兴奋和激动。路上他给我介绍这起案件的基本情况。这是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案件,原告是云南籍女子,因为家境困难,远嫁到河南社旗县这个偏僻的乡村,因为生活习惯差距较大,加上家境贫困,在生育第二个女儿后与丈夫离婚出外务工。经过多年努力在北京终于有自己的一份事业,她希望把两个女儿带到北京,能够更好地生活和学习,她与前夫协商,遭到前夫的拒绝,起诉到法院,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该女子一大早就来到法庭,希望法庭能够调解此案。

被告在李某一家面粉厂做工,为了尽量不影响当事人工作,宋法官和我趁着中午休息的时候来找当事人。在面粉厂厂长的配合下,我和宋法官与和当事人李某在面粉厂厂长办公室做调解工作。按照规定我们需要核实当事人基本情况,宋法官对李某说“李桂兰是你前妻吧”。 “我不认识李桂兰,李桂兰是谁呀”,李某竟向我们嚷叫起来,我大吃一惊,以为我们找错了当事人,有经验的宋法官还是把起诉状副本送到他的手中。在他看完起诉状副本的时候,宋法官向他询问两女儿的基本情况,他都用“不知道”或者是“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吧。”看到当事人这种态度,我真是一肚子火想发作,我们牺牲午饭的时间来做他的调解工作,他即不签收起诉状副本,又不签收开庭通知书,当事人这个态度,算什么事情呀。我真是憋着一肚子气,几次都听不下去,真想站起身就走,宋庭长用眼神制止了我。我真是很郁闷,我第一次觉得作为一名法官,在这样的当事人面前真是无语。可是宋法官似乎已经习惯,既不吃惊,也不生气,丝毫没有起身要走的意思,当事人一点也不配合工作,接下来怎样做调解工作呢?我要看看宋法官在这样的当事人面前怎样做调解工作。

这时候宋法官问当事人陈某:“除了今天,我们打过交道吗?”当事人回答说没有,那我们以前有过矛盾纠纷吗?当事人回答没有。宋法官又问,那我们今天为什么来找你呢?他这次声音明显低了下来。显得有些理亏,小声嘟囔着说,自己养十几年的孩子,谁愿意给他人,那个女人现在有钱啦,有钱好使,你们也帮她抢孩子,这个社会没有天理了。孩子的母亲在孩子八个月大就走了,这么多年不管不问,现在忽然想要把孩子带走,他这么多年没有成家,一直等待着妻子能够回心转意,谁知道等来的抢夺女儿……心里难受呀。当事人一股脑地把这些话说完,忽然陷入了沉默。宋法官对当事人讲,我们今天是来了解问题,处理问题。你愿意调解,我们做调解工作,商商量量地把问题处理,如果你不愿意调解,那法庭会按照法律公正判决。宋法官对他讲,自己也是做父亲的人,法庭不但要考虑李某的意见,李某的孩子大的现在13岁了,有自己的想法,还有考虑孩子的意见。法庭是按照法律公正处理问题。我们问起了两个孩子的学生与生活状况。其实他内心矛盾,他也希望孩子有更好的生活条件,就是不愿意孩子的母亲见到孩子,希望孩子的母亲内疚,宋庭长劝他说,不要因为夫妻间的事情影响孩子的成长,还是仔细考虑一下吧,有什么问题,向法庭反映。我们把联系电话给你,如果您愿意调解,抽时间来法庭一趟吧,有什么事情你们开诚布公的谈谈也好。当宋法官和我起身向当事人告别,事人李某一定要给宋法官和倒一杯水喝,短短的半个钟头的交谈,他已经和我们建立起来信任。一周之后,李某和原告一起来到了法庭,经过法庭的调解,他同意先让孩子暂时和母亲生活一段时间,因为两个孩子从小没有母亲的照顾,相依为命感情很好,舍不得分开,现在变更一个孩子抚养权也不合适,大孩子已经13岁,在假期里两个孩子到母亲家里住一段时间适应,等到小学毕业,如果孩子的母亲那边有合适的学校,孩子的父亲也同意孩子到母亲身边读书,孩子的母亲撤诉了。

在随后的法庭工作中,我也遇见各种的当事人,大部分人通情达理,对我们法官十分友好和信任。但是第一次送文书的经历一直久久在印在我的脑海中。老法官宋兴林用自己的行动教了我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的第一课:在面对当事人误解与埋怨的时候,要听得下当事人的怨言,受得了委屈,站在当事人的立场考虑问题,用法律和事实说话,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心系人民群众,司法为民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落到法官化解矛盾纠纷实实在在的行动中。

责任编辑: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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