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起纠纷拳脚相向 法官巧调解叔嫂言和

  发布时间:2009-05-31 08:33:16


本系亲门叔嫂关系,双方却因买卖旧房屋而引发口角,互不相让拳脚相向。刘大山在与其侄女争吵过程中发生拉扯,而赵小荣在保护其女的过程中与刘大山发生撕抓,在赵小荣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刘大山一拳打在赵小荣头部,致使赵当场昏倒到地,加之赵小荣本身就患有高血压病史,在被刘大山一拳打在头部后,瞬间感到浑天晕地而拉往医院治疗37天,花去各种医疗费用3000余元。当赵出院后拿着医疗单让刘大山赔偿时,刘却一分不愿赔偿。为此,叔嫂翻脸后一纸诉状,赵小荣将刘大山告上法庭。

525,西峡县人民法院西坪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被告系叔嫂关系,且同村同组相居,平时双方关系又处的不错,如果能先让村委会出面进行调解,此案就有可能摆平,消除彼此误解,达到互谅互让的目的。为此,该法庭同志将这一案件委托该村委会出面调和,法庭与村委会就本案的事实、法律进行沟通和指导。该村委会先后三次分别到原、被告家中做工作,把法、情、理融合在调解之中。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村委、法庭和亲戚朋友从中说和,终于打开了叔嫂之间内心的“锈锁”,促使这一伤害赔偿案圆满调解,消除了叔嫂为买卖旧房发生的不愉快,并向村委、乡邻和法官表示今后和睦相处,消除隔阂。

当原、被告领到法院的调解书和当场兑现的赔偿款项后,双方一再拉住办案法官的手表示感谢。看着叔嫂之间能和好如初,有说有笑的离去,办案法官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责任编辑:赵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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