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7日,省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成员及部分中院和基层法院主管少年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庭长到南阳中院指导、观摩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并观摩了卧龙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
圆桌审判 开南阳先河
案件审理过程中,卧龙区法院本着对未成年罪犯“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开南阳法院先河,首次使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对庭审中审问的语气、重点、态度以及庭审程序进行了适度的控制和掌握,从而以一个缓和、宽松的庭审气氛审理了该起案件。在合议庭组成上,特意选择熟悉未成年心理和特点的陪审员参加,并委托区共青团委对被告人顾生(化名)的日常表现和家庭情况进行了详细、客观的调查,为合议庭全面准确的了解被告人的成长轨迹和客观公正的量刑提供了依据。
法庭帮教 使被告人忏悔
被告人顾生、张南于2008年9月21日晚,酒后送女同学回校途中遭被害人冯某等人的嘲弄,后被告人张南追上冯某进行质问并发生厮打,被告人顾生见状后便参与其中。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顾生手持一把单刃小刀刺入冯某腹部,后冯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特意留出时间,让人民陪审员、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审判长对被告人依法、依情、依理进行了法庭帮教,帮教内容感人至深,两名被告人均声泪俱下,数度跪倒在地向被害人家属和法庭忏悔,一定程度缓解了对被害人家属心理的伤害,赢得了谅解。
当庭宣判 让两少年感化
法庭当庭对该起案件进行宣判,对被告人顾生和张南分别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宣判后,公诉人、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和辩护律师均表示,这是一起人性化的审理,确实起到了对未成年犯罪的教育、挽救和感化,被告人对法庭所做出的努力也表示感谢,并保证一定会痛改前非、服从管理、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从新做人。
庭后座谈 获一致好评
庭审结束后,省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和参加观摩的部分中院及基层法院的同志们就南阳法院的少年审判工作和庭审观摩情况进行了座谈。与会同志普遍认为,南阳法院在审理未成年案件上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很好的贯彻了中央对未成年犯罪的方针和精神,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诸如社会调查员的介入、庭审帮教、圆桌审判等一些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