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法院召开推进立案预登记、委托调解与司法确认制度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2-08-29 17:27:37


827号下午,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召开推进立案预登记、委托调解与司法确认制度工作座谈会。桐柏县司法局及其下属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所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桐柏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郑文中主持,杨英波副院长和院各民商事庭室的负责人均列席参加了座谈。

郑文中首先向大家传达了南阳中院关于立案预登记、委托调解与司法确认工作开展的要求和考核办法,他指出立案预登记与委托调解制度是南阳市中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加强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全省乃至全国的首创。委托调解制度具有方便快捷、节省时间、形式灵活、缓和矛盾、自觉履行率高等优点,该程序启动于立案前的环节,法院可以通过办理立案预登记手续后,将案件委托各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等单位进行诉前调解。

座谈期间,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立案预登记、委托调解与司法确认制度的法律依据,如《人民调解法》、《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确认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南阳中院的要求,对统一卷宗材料准备和相关文书样式的细化工作也进行了观摩学习。民商事各庭室负责人也就当前社会矛盾增多与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现象进行了探讨,并高度评价了近年来民调组织在社会矛盾化解和诉前调解过程中的工作。

桐柏县司法局的邓开阳局长指出,此次座谈会的目的是希望能够以立案预登记、委托调解与司法确认工作的开展为契机,进一步充分发挥基层民调组织的作用。基层民调组织是建立健全多元化社会矛盾解决机制,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载体,在工作开展中,各乡镇基层民调组织在调解文书的制作上应严格把关,将调前受托与调后确认紧密衔接,切实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裁判工作相结合,做好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实实在在地化解社会矛盾。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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