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法院张店法庭巧调赡养案

  发布时间:2009-05-31 09:56:52


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张店法庭通过多种途径,妥善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老韩夫妇有两男三女,现在年迈有病,需要有人照料,可是大儿子大韩认为,父母未在妻子月子期间进行照顾,而且其弟小韩结婚时又把街上的两间门面房全给了小韩,感觉自己像被父母抛弃了一样,而现在父母想让自己来养活,他怎么也想不通。为此,老韩夫妇便把大韩起诉至法庭,要求大韩履行赡养义务,每月支付其赡养费200元。

唐河法院张店法庭在接受此案后认为,此案性质特殊,原、被告双方抵触情绪较大,若不妥善处理,后续问题会更加棘手,只有通过调解才是解决本案最好的方法。为此法庭的办案人员及时与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联系,一方面通过与调解委员展开联合调解,使被告人大韩认识到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另一方面,该庭办案人员又把原告的其他子女和大韩的妻子都请到法庭,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让大韩妻子将心中的不满倾泄出来,并告知其赡养父母是他们夫妻双方都应尽的义务。大韩妻子通过法庭办案人员的说服教育,表示愿意配合法庭,做丈夫的思想工作。为了更好的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实现了有机结合,张店法庭的办案人员又了解到大韩夫妇是在街上做卖菜的生意,考虑到市场上人员多,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案件的调解,庭长便带领法庭工作人员,深入到街头市场进行巡回办案。当旁观的群众了解到法庭找大韩是为了赡养父母一事时,便你一言我一语的劝说大韩,此时,大韩对自己的错误表示承认,并当场签下协议,愿意按份承担其父母的赡养费用并主动履行。这起抵触较大的赡养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陈曦 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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