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毒不被家人发现偷偷躲进一家旅社,却不料被刑警逮个正着。5月27日上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2009年3月21日晚,南阳市宛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东关中队对南阳市某旅社进行清查时,从住在该旅社二楼一房间的被告人钟某处查获冰毒13.2克、“麻古”8.1克。经鉴定,上述物品中均含有甲基苯丙胺。被告人钟某称其是因为怕家人知道其吸毒才跑到旅社去偷着吸,没想到却被警察抓住。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