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卧龙】“我太幸运了,在他乡遇亲人!”

发布时间:2012-09-06 08:18:53


拿到执行款后,邻居们都说我太幸运了,在河南遇到亲人了,让我专门打电话表示感谢!”829日,家住四川省天全县因车祸受伤卧病在床的申请执行人胡辉给远在千里之外的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回乡途中父子车祸受伤

胡辉和儿子胡建一块在广州打工,由于挣钱不多,两人便在路上搭车回家。201079日,二人搭上了由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联运车队梁师傅驾驶的中型半挂牵引车。天有不测风云,当车辆途经京港澳高速行驶到湖南省衡东县境内时,前方徐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从道路左侧往右侧变道行驶,梁师傅采取措施不及,两车追尾相撞,胡辉父子受伤。当地交警部门认定梁师傅、徐某负事故同等责任,胡辉、胡建无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胡辉在医院住院150天,花去医疗费99582.57元,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瘫痪在床。儿子胡建因骨折随其父共住院150天,花去医疗费16443.04元,未构成伤残。

七旬老太索赔历尽艰难

看到儿子、孙子车祸受伤,胡辉70多岁的老母亲任仕珍心痛不已。为了给瘫痪在床的儿子索要赔偿,任仕珍以儿子、孙子的名义将肇事车辆诉至法院。2011628日,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徐某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胡辉父子各项经济损失316463元,由梁师傅及其所在的联运车队赔偿二人各项经济损失205219元。

由于梁师傅及联运车队对判决结果不理解,所以迟迟未履行判决,任仕珍遂向衡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25月,任仕珍随同执行人员前往南阳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不配合,无功而返。考虑到被执行人在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管辖范围内,衡东县法院执行人员建议委托卧龙区法院执行。任仕珍一听急了:那怎么行,当地法院肯定会向着车队的!经过再三劝说,任仕珍终于同意将案件委托给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

外地案件优先快执快结

全国法院一盘棋。卧龙区法院执行局接到委托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审查立案,并指派得力干警承办。执行人员在第一时间便和委托法院及任仕珍取得了联系,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执行人员首先同赶到南阳的任仕珍见面,当面听取她的意见。面对她的顾虑,执行人员表态:老大娘,请您放心,我们一定会依法执行,绝没有地方保护的思想!

接着,执行人员多次到被执行人处调解、座谈,讲理释法,使被执行人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深入的了解,消除了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趁热打铁。执行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谈心、协调,使双方认识到和则双赢、斗则俱损的道理。82日,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疏导、劝解,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支付现金16万元,被扣的肇事车辆由申请人处置。协议达成后,执行人员陪同任仕珍将16万元汇入胡辉的银行卡上,并将车辆钥匙交给了任仕珍。

短短十余天就得到了赔偿款,任仕珍老人非常感动:你们就像亲人一样为我办事,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呀!”此后,老人专门给卧龙区法院执行人员送来了一面绣有人民的好公仆的锦旗。

(卢国伟 江毅轩 人民法院报2012-9-1 3版)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2年9月1日 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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