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落实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2-09-20 08:32:26


王胜俊院长曾指出,人民法院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可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

一是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办案效率。该院坚持贯彻落实“司法作风无小事。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力量,作风就是公信力”的思想,法官不管工作再忙再累也会保持良好的司法形象;“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也可以说迟到的司法为民就是不为民,该院积极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简便案件审理,快审、快结、快执,及时化解群众纠纷,减轻群众诉累。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实现全程调解。该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同时将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和庭前、庭中调解和执行和解对接,促使纠纷通过调解得到妥善化解,努力把不和谐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及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坚持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天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在接待室值班并通过电子屏公布当天值班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电话等,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在方便群众咨询问题、了解法院工作的同时也使法院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需解决什么。

四是注重自查自纠、广纳良言。该院以邀请人大代表观摩案件、实行领导下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的联系和沟通,主动接受监督,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开通桐柏县法院网站,在人民网、腾讯网、新浪网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实现了法院与网民沟通零距离,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责任编辑: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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