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受害人妻子发表意见!”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日前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举行。昨日,记者获悉,这次审理的服刑犯人减刑、假释案件不仅在监外进行,而且案件被害人亲属也坐在了审判席上并当庭发表意见,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他表现良好
被提请假释
9月12日上午,随着南阳中院副院长宋黎晓敲响手中的法槌,服刑犯人程某被押进了审判庭。程某酒后因琐事同父亲争吵,程父喊来了程某的哥哥帮忙,兄弟二人打了起来,此后,失去理智的程某拿刀将哥哥左腿扎伤,最终程某哥哥因失血过多导致死亡。经镇平县法院审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程某非常懊悔,在监狱服刑期间认罪服法,不仅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而且能够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同时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南阳监狱认为,程某为病犯,犯罪系家庭纠纷引起,酒后临时起意,主观恶性不大;认错态度好且积极赔偿,已取得被害方谅解,在社会上没有不良影响。保外就医期间能够遵纪守法,没有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经当地社区矫正部门评估,对程某适用假释。经评议和公示后,南阳监狱建议对程某予以假释。
受害人妻子
出庭发表意见
针对南阳监狱的建议,法律监督机关南阳市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对程某的服刑表现进行了询问,南阳监狱通过多媒体展示了程某确有悔改表现的相关证据,监管干警和同监犯人出庭作证并接受检察机关的询问。
“下面,由受害人妻子发表意见!”随着审判长的声音,人们把目光投向了出庭检察员旁边的一位妇女。原来,他就是程某的嫂子赵某。“经过我和两个儿子、父母商议,我们对程某假释没有意见。”赵某当庭发表意见。
接着,合议庭对程某进行了法制教育,告诫程某要遵纪守法,孝敬父母,照顾嫂子和侄子。对法庭的教育,程某非常感激,在最后陈述中表态:“我一定悔过自新,自食其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最后,合议庭经过评议后,当庭作出裁定:对程某准予假释。
监外审理
有利于司法公开
庭审结束后,前来观摩的省法院副院长袁永新认为,南阳中院这次庭审是对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程序的创新,是全国首例在狱外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引入被害人参与的庭审,体现了南阳中院的创新意识和胆识。
市中级法院院长庞景玉表示,今后,全市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新的司法解释,不断完善减刑、假释案件的庭审程序,使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更公开、更实用、更科学、更能满足刑罚执行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