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撤诉后什么时间可以重新起诉

  发布时间:2009-06-02 09:54:23


编辑同志:

丈夫与我结婚后经常因家务琐事打骂我,上个月我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法庭上因丈夫表示痛改前非,经法官调解,我原谅了他,向法院撤回了离婚起诉。可撤诉后没几天,丈夫又打骂我,甚至比以前更狠了。为此我想重新到法院起诉,可听说离婚撤诉后六个月内不能重新提起诉讼,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李小红

李小红网友: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这个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的一种限制,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形是不受时间限制的。你丈夫在你撤诉后变本加厉地对你继续打骂,已构成离婚的新情况、新理由,可以在撤诉后六个月内重新起诉。

责任编辑:赵晖 夏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