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持续多年的邻里纠纷终于现场调解成功,返回时,轻松喜悦的心情在美丽的晚霞沐浴下格外舒畅。一轮清澈的明月不知何时已悄然悬挂在东方的天空,月亮快圆了,我猛然意识到:仲秋节就要到了。又是仲秋月圆时!我的思绪情不自禁地回到了2008年仲秋那个温馨、和谐的月圆之夜。在那个夜晚,一对自愿申请离婚的夫妇经我调解和好如初;在那个夜晚,我真正理解了“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深刻涵义。
那时我还在基层法庭工作,一天,一位青年妇女手持诉状和《结婚证》到法庭哭诉,要求离婚,正在诉说时,她的丈夫出从外面冲了进来,表示自己也同意离婚,并请求尽快办理。双方自愿离婚,如果当时出个调解协议,就轻而易举地审结了此案,既增加了案件数量,又提高了调解率。但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我感觉两人并没有“感情破裂”,草率办理离婚手续会使一个不该破碎的家庭陷入崩溃。所以,在他们办理完立案手续后,我进行了多方调查取证,得知两人系自由恋爱,很有感情基础,两个月前丈夫因业务关系和一外地女客户联系过频,引起了妻子怀疑,加之丈夫解释不够,引发争吵、厮打,直到走上法庭,他们提出离婚明显带有赌气因素。
因那段时间案件比较多,一直没有组织他们调解,直到仲秋节的下午,妻子打来电话,提醒我晚上回家过节,在去坐车的路上,我忽然想到这起离婚案第二天要开庭,如果在庭审调解时,二人依旧相互赌气,执意要求办理离婚手续,若不出调解书是不符合规定的,只有利用那个晚上去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了。于是,我就和新来的同事骑车赶到了他们家中。可以看出,两人虽同住一院,但已是分灶分居,形同陌路。为促使他们和好,我根据所掌握的情况,拉家常似的引导他们回忆从认识到结婚的甜蜜以及婚后相濡以沫的日子,回忆起二人在认识之前,如何总是碰巧频频相遇;回忆起刚认识时女方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男方如何伸出了援助之手;回忆起两人结婚后,丈夫外出经商,妻子在家那牵肠挂肚的守候;回忆起丈夫做生意血本无归时,夫妻二人如何相互宽慰、相互支撑,共同度过了那段艰苦而难忘的岁月……重温着这患难与共、充满艰辛,却又浸润着真爱、渗透着深情的一幕一幕,两人的眼圈逐渐湿润了,当丈夫讲明这一切原来是一场误会时,妻子趴在丈夫的肩上痛哭起来,二人开始相互承认错误。我和同事又趁机到附近的小卖部里买来了月饼和果品,与这对夫妻一起度过了一个特别的仲秋节。
当这对破镜重圆的夫妻站在树下目送我们离去时,仲秋的满月已挂上了树梢。这正是人世间团圆的时候!我忽然觉得,那晚的月亮竟是那么美丽,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近、更亮、更圆。一个经常思考的问题也在那对夫妻握手言和的瞬间顿时找到了答案:作为一名法官,不能只图自己办结案件,更重要的是真正替当事人所想、为当事人所谋,诚心诚意地为当事人办实事,不仅要公正高效地办理案件,更要用真情和努力化干戈为玉帛,融隔阂于和谐,把定纷止争的目标实实在在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圆满办结中。这才能彰显公平正义,这才是真正的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