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唐河县法院严抓审判质量,相继出台了《案件质量管理活动方案》和《唐河法院制度化岗位管理规定》,严格“五个落实”,落实司法为民。
一是严格落实院长、副院长审理案子制度,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一改过去局限在听案汇报,审核把关裁判文书的工作指导方式,法院领导身体力行参与典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强化对分管部门业务工作的指导。
二是严格落实干警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制度,突出理论和实践的结合。院政治处制定出得体的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业务知识竞赛等措施,集中强化业务教育培训;院机关成立庭审观摩组等相关小组,组织经常性的庭审观摩等技能竞赛,提高干警的业务实践技能。
三是严格落实审判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重点环节的监管。在案件流程管理方面,强化全院案件流程监控与业务庭台帐相结合制度,实行三分之二法定审限内结案的效率提高;在案件审判、执行的事后监督方面,严格案件办理质量监督、督办、卷宗评查、错案追究制度。
四是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管理运行保障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全院各部门结合部门自身实际,制定出部门内部的“案件质量管理活动计划”,强化认识保障;院机关成立案件质量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担任组长,下设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和指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为全院21个部门和7个中心法庭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办公用车等办公用品,强化物质保障。
五是严格落实岗位的制度化管理规定,强队伍促审判。《唐河法院制度化岗位管理规定》,共五章41条200余项,详细规定了法院每个部门,每个职务,每个人,每项工作的岗位职责,并对违反该规定的人员,分别作出警示教育、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会议检查、待岗培训、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等处分,形成“各个岗位有要求,人人头上有责任,项项工作有标准”的科学管理机制,强化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案件审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