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近日,我调解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通过引导双方合理诉求、司法确认,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桂某是陕西省商南县富水镇一农民,62岁。5月9日,因西峡县西坪镇一亲戚孩子结婚,桂某到西坪镇贺喜。中午开怀畅饮后,桂某骑着老年代步车带着两个亲戚回家,途中因醉酒不慎连人带车从十米高的山崖上摔下山沟,当地群众拨打了急救电话,西坪卫生院前往急救。救护车和医护人员赶到后对三名伤者进行了必要的处理,然后将其送往卫生院。桂某的两个亲戚经检查没有大问题,但桂某病情危急,卫生院便将其送往西峡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途中,医务人员没有进行输氧,病情严重的桂某不治身亡。
桂某的家属认为桂某的死亡是西坪卫生院救治不力、检查不全,没有进行输氧等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随即对卫生院办公区进行围堵。并要卫生院赔偿各项费用50万元。作为法庭庭长,我得知这一情况后,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纠纷的角度出发,主动介入,对桂某家属进行说服教育,以情疏导,引导其通过正常途径依法解决。经过多次耐心的劝说,桂某家属认识到其围堵卫生院的不当之处,撤离了现场,并委托律师书写起诉书,要求卫生院赔偿。
在征得原被告双方的同意后,我和法庭干警开始调解,对桂某死亡的总损失和双方的过错进行细致的分析判断,最终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协议,由西坪卫生院补偿桂某家属5万元。为避免反悔和次生纠纷的发生,在我建议下,双方均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通过司法确认,双方悬着的心都平静下来,卫生院将补偿款给了死者家属,死者家属拿到钱后也表示今后决不再找卫生院的麻烦,就这样,一起较大的医患纠纷在我们法庭干警的努力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西峡县法院西坪法庭庭长 王宏钊 口述 (本报记者 张萌萌 通讯员 王玉信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