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细致协调 成功化解行政纠纷

  发布时间:2008-12-16 16:01:45


12月8日,南阳中院行政庭的法官们经过努力协调,成功地化解一起因规划许可引起的24户住户与市规划局、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群体性行政纠纷。

南阳市人民政府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重点路段环境质量,塑造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品位,对城区人民路南段小庄进行城市开发改造,通过改造建成集休闲、娱乐、居住为一体的怡博城市花园。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规划区域中的3号高层建筑楼施工时,遭受到北邻农行南阳分行直属支行家属院24户住户的阻拦,以该楼建起将严重影响其通风采光为由,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南阳市规划局颁发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卧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南阳市规划局颁发建筑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存在违法情形,于是依法撤销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南阳市规划局、第三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均不服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到该楼建起将影响该24户住户的利益,又考虑到撤销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将严重影响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利益,还将影响到已经购房的128户商户、住户的重大利益,进而影响该区域的整体规划实施和公共利益。为解决这一纠纷,找到利益调整平衡点,使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南阳市中级法院行政庭法官引入协调机制进行梯级协调,主管副院长进行多方位工作,庭长、合议庭、主审法官与当事人面对面、背靠背,多次反复耐心细致的协调,辨法析理晓以利害,主审法官做通双方代理律师的工作,使他们配合法院做当事人的工作。经过梯级协调,多方齐心协力,终于使双方达成协议,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农行24户住户进行经济补偿,继续按规划建房。至此,使这一重大利益冲突、隐藏社会矛盾、纠纷激烈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从而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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