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法院创新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廉洁司法

  发布时间:2012-10-17 09:05:44


强化监督制约,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廉洁,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依法接受监察机关法律监督。该院积极研究完善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影响刑事案件审判质量的基础性问题和影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落实的问题。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沟通机制,共同完善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工作实施法律监督的有关规定,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二建立科学的法官与律师关系制度。该院积极与律师协会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律协反映的问题,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同时,规定法官和律师必须恪守自己的职业纪律,遵从职业道德的约束。禁止承办案件的法官在诉讼活动中与一方当事人的律师单独接触,不得接受一方当事人律师的宴请或提供各种报销费用等。对法官违反职业纪律,在审判过程中索取贿赂,枉法裁判,坚决追究其责任。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旗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交办、督办、反馈机制,妥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其他事项23件。完善与本县人大代表日常联络机制,法院走访、接待和以其他形式与代表沟通交流、听取意见31人次。同时,加强专项报告工作,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及时提出并落实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具体措施。

四 落实法院经费分类保障办法。对于经费的使用,该院认真执行《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并制订了《社旗县人民法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形成文件送本级财政部门,随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费的有效使用。加强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更好地开展和完成审判工作。开支项目按照法院办案(业务)经费和人民法院办案专款及公用经费先分出三大支出项目,再分列细项,月初及时整理装订凭证、及时制作各类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项目支出明细表,明细分类清楚,便于追踪每笔款的支出源由,对经费的支出方向、结余情况帐目准确清楚。同时,认真按照人民法院业务费开支范围,不挤占不挪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了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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