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吕文杰
通 讯 员 卢国伟
“前几天,我们法院出去办公的警车滑到路边的沟里,村里的群众自发帮忙把车拉了上来。现在的新甸铺警民关系融洽,这都是司法联络员、法官与群众加强联系带来的好处。”
前不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庞景玉来到新野县法院新甸铺法庭,在听取庭长刘永辉的汇报后,他说:“新野县法院创造性地建立了司法联络员制度,在法官和群众之间开辟了一条紧密联系的新途径,值得全市法院学习和借鉴。”
受欢迎的“工作室”
“法官的警车滑进了路边的沟里,咱得帮忙推上来。”正巧路过的新野县新甸铺镇杜岗村的杜学敏和艾志奇赶紧回村喊上人,开上拖拉机,拿上千斤顶和钢丝绳将警车给拖了出来。
艾志奇说:“以前很少能见着法官,村民都觉得法官高高在上。后来法庭在村部设立了法官工作室,法官常常会进村来,而且工作室的司法联络员经常帮我们调解纠纷,处理不了的案件再帮我们联系法官处理,慢慢地村里的群众都和法官脸熟了。”
村民艾志奇所说的“法官工作室”是新野县人民法院推行法官联系基层的一个缩影。新野县法院院长龚超说,以前,司法机关和基层群众脱节,有很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法官不了解,法院有关民情的工作也不能及时告知群众,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基层的村(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选聘一批热爱司法事业的群众担任司法联络员,负责法官工作室的工作,村民有纠纷、闹矛盾,他们可以提前介入调解,解决不了,再交由法官和法庭处理。司法联络员是化解矛盾的最前沿防线。
民情有了“中转站”
“司法联络员长期扎根于基层,跟法官相比更有贴近群众的优势。”刘永辉告诉记者,因为当地的司法联络员地情明、人头熟、关系清,相当于法庭的千里眼、顺风耳,有了司法联络员的协助,有效助力了法庭工作的开展。
2011年,新野县法院在辖区选取10个村作为试点设置了法官工作室,并在乡村(社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基层干部及当地德高望重的群众中选聘了一批司法联络员,把他们作为法院和群众联系的重要纽带和民情“中转站”。平时这些司法联络员就在法官工作室里办公,发现可能产生纠纷的苗头时,最先介入处理,同时将情况通报给驻村法官,确保矛盾在基层化解。
一位村民说:“现在村民有了矛盾纠纷或者想了解一些法律法规,都会先到村里的法官工作室去找司法联络员。对于一些矛盾纠纷,司法联络员会积极帮忙分析,看看案件值不值得打官司,有没有调解的可能。”当地的村委也时常邀请司法联络员帮忙调解村中矛盾,有时还请他们为群众讲解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知识。
编织矛盾“防控网”
“‘一纵两横’是新野县法院在探索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中总结出的工作方法。一纵是指法官走基层、联群众,两横其一是法庭和司法所联合调解一些案件,二是聘请司法联络员参与法官工作室的日常调解工作。”龚超认为,司法裁判已经不是解决矛盾的唯一方式,基层调解已经为新时期的司法审判开辟了新的途径。
前不久记者来到新野县新甸铺镇宋庄村法官工作室,平时司法联络员李从涛在这儿值班,去年至今他已经参与调解了46起案件。
邹某系某施工队包工头,去年承接了一单建房业务,张某受邹某邀请来帮忙。在建筑过程中,张某一脚踏空从楼上摔下致死,死者家人纠集30余人将死者抬到邹某家门口。眼看这起纠纷就要激化,司法联络员李从涛赶到现场。“你的工人给你干活儿时候死了,要是不妥善处理,以后就没人肯跟你干活了。”李从涛对邹某说。“可是张家的人要我赔给他们30万元,要的太多了。”李从涛耐心细致地给他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又把张家的代理律师请到工作室,分析案件。通过李从涛的积极努力和多次沟通,最终张家接受了19万元的赔偿金。随后双方对案件进行了司法确认,使该案件以调解结案。
“如果这个案子打官司,当事方不仅要交5000多元的诉讼费,打官司过程中还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李从涛说,案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让当事人了解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第一时间让案件当事人息访息诉,这就是司法联络员的工作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