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

《南阳日报》:创新工作方法 呵护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2012-10-18 09:22:58


 

本报记者 张萌萌

通 讯 员 金莉莎 张龙洛

邓州市法院努力探索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教育方法,创造性地实行了加法工作法,成效显著。近年来,该庭所审结的涉少刑事案件结案率100%,刑附民调解率100%,审结的涉少民事案件调撤率100%,且无一上诉、发还、改判。

社会+司法

共同监管联手帮扶

邓州市法院少审庭注重社会、司法相配合,即联合人大、教育、团委、妇联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辅助案件审理和非监禁刑未成年人的监管及帮扶,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1年3月,17岁的高二学生张某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案被移送至邓州市法院少审庭,并最终依法被判处缓刑。随后的调查回访中,少审庭的法官们发现张某的情绪非常低落消极,原来因为此次故意伤人案,张某已被学校劝退。在进一步的调查后,法官们得知张某以前在学校表现很好,学习成绩也很优秀,对于此次犯罪行为追悔莫及,一再表示痛改前非。面对张某强烈的上学求知意识,该庭的法官们经过商定,积极与县人大、团委联系,与教育部门协调,最终使张某回到学校继续上学。一年后张某考上了大学,和父亲特意到少审庭报喜感谢。

学校+家庭

双管齐下宣传法制

该院少审庭法官深感法制教育的薄弱和未成年人法制观念的淡薄,是导致这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因素。针对这一现象,少审庭采取学校、家庭双连击的普法教育方式,经常开办模拟法庭、法制课堂,到居民点设置展板、发放宣传页,召开座谈会等,邀请家长和组织学生参与其中,将法制教育送进学校和家庭。

2011年,该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在校中学生犯罪案件明显增多。为此,今年初以来,少审庭便将预防在校中学生犯罪尤其是寻衅滋事犯罪和故意伤害犯罪作为宣传重点,采用模拟法庭、上法制课、邀请部分学生旁听庭审的方式进行法律教育;对于非监禁刑的在校生,同其家长和所在班级老师联系,对其进行思想交流。同时,该庭还不定期邀请问题学生全家一起参观邓州市看守所,与实刑犯进行面对面交流,在参观后召开座谈会,共同交流心得体会。今年以来,邓州市在校中学生犯罪案件数量明显大幅下降。

家长式+心理干预

真情帮教重塑信心

今年5月,少审庭在审理初中生李某故意伤害一案时,发现平时李某沉迷于网络游戏,对于游戏中刀光剑影的情节非常喜欢,该案也是李某在网吧玩游戏时和玩伴言语不和引起。从调查询问到庭审讯问,法官们注重李某的每一个心理动态和心理需求,以语重心长的家长式语气、通俗简单的语言、面对面的平等方式与李某沟通,并进行心理疏导,使李某内心受到了触动,对犯罪行为悔恨不已。合议庭最终依法判处李某缓刑。宣判后,李某产生焦虑、自卑等情绪。该庭又联合邓州市心理学会,对李某进行心理干预,使其调整好了心态,今年夏天李某成功考入邓州市某重点高中。

这种家长式审理和心理干预的组合,包括庭审中的帮教和判后社会回归的信心重建。少审庭的法官们用耐心、责任心对未成年犯进行心理辅导,一方面让该未成年人配合案件审理,认识到自己的罪行,能改正悔悟;另一方面帮助该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树立良好的心态,帮助其重拾回归社会的信心,以正确的态度继续学习或者投入工作。

自2011年该庭实行家长式+心理干预方法以来,涉及到的涉少刑事案件共26件,26名被告人无一再犯,且均被监管部门评议为表现良好。目前,其中6人已就业,8名高中生已经考取大学,4名初中生已经顺利考入高中,另8名在校生学习成绩稳步提高,其所在班级老师对其评价良好。

责任编辑:廖靓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2年10月18日第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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