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法院巡回办案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10-22 14:56:29



1018日,河南省南召县法院皇路店法庭深入案发现场,实地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李某与被告田某因私自拆毁楼梯而引发的物权保护案。百余名村民现场进行了旁听。

原告李某与被告田某均系该县皇路店镇某村村民,两家系隔墙邻居,原本关系较好,但近几年来双方为原告以前的楼梯是否占用了被告的宅基地多次发生争执。20122月,被告趁原告不在家之机将原告楼梯拆除,原告得知后双方再次发生争吵,经村镇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原告诉至法院。皇路店法庭决定把这次开庭的地点选择在原被告所在的村部,附近的群众自发旁听,通过巡回审判的形式方便群众诉讼,同时也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今年以来,南召县法院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巡回审判,深入现场办案,就地化解矛盾,把每一次巡回办案活动都当作法律宣传、普法教育的法制课堂。在巡回审判实践中,该院注重选择一些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深入到现场开庭。特别是赡养纠纷、邻里关系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理,使广大群众在个案中真正受到一次良好的法制教育。为认真落实能动司法工作要求,该院遵循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方便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在巡回审判上狠下功夫,建立了以各法庭为主要力量的巡回审判机制,力争做到审判工作优质高效开展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两不误、两促进,通过推行特色审判服务模式,开展巡回审判及委托调解等多元化调解机制的落实,大量的民事纠纷案件得到调解解决,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截至目前,全院共开展巡回审判298件次,巡回审判率达到41.6%,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对涉及民生领域的纠纷案件加大调解力度,使多数民事纠纷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调撤率达到88.7%。

责任编辑:赵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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