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3日上午,河南省南阳中院民四庭在中院审判庭召开南阳市兴合棉花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南阳市兴合棉花有限公司是南阳市供销社的直属企业。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受棉花市场及诸多因素的影响,连年亏损,包袱沉重,于2012年1月16日向中院申请破产清算。中院受理后,认真审查,积极推进破产清算工作顺利开展,并指导管理人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充分发挥该公司现有资产设施优势,努力开展业务增加收入,尽可能使现有员工有活干,有钱挣,化解职工不安定因素,实现了“五一节”、“农运会”、“国庆节”期间的稳定局面,保证了破产清算工作的正常进行,也维护了各债权人的利益。自2012年4月26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中院民四庭与管理人一道,积极推进破产清算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做出了积极努力,为服务稳定大局、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