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倾力减诉累 电话联系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2-10-25 08:43:54


谢谢!谢谢!你们真是一心为我们考虑的好法官……”1024日,河南省唐河县法院毕店法庭张文峰庭长的办公室内,一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紧握着张庭长和魏进江法官的手感激地说。几句简单的话语,却表现出了当事人纯真的感情,道出了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由衷的肯定和赞美。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的家境比较贫寒,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生活更加困难,而事故车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被告远在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离唐河县法院距离较远,情况较为特殊。该案立案后,张文峰庭长高度重视,快速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对案件情况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经过认真梳理,法庭初步查明,双方对事故主次责任划分均无意见,争议的焦点是原告伤残鉴定等级和请求赔偿的数额。其中争议较大的是伤残鉴定,该鉴定是原告通过唐河县文峰街道法律服务所委托南阳科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出具的,诉讼中,被告保险公司不认可此鉴定,要求重新鉴定,而原告不同意重新鉴定。经过进一步分析,张庭长和承办案件的魏法官一致认为,该案双方当事人没有本质的争议和太大的矛盾,有较大的调解可能,若继续进行鉴定、质证、调解、开庭等程序,将增加双方的诉累之赘、奔波之苦,而且,依据原告提供的病历等证据,鉴定结果出入不大,赔偿数额相错不远。基于此,张庭长和魏法官开始积极寻找调解的突破口,着手以调解为主,尽力化解纠纷。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张庭长和魏法官主动上门找到原告做思想工作,辨法说理,分析利弊,多次通过电话与三被告沟通协调。经过一周的努力,原、被告最终被张庭长和魏法官一心为当事人考虑的爱民情怀、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清晰明了的辨法析理所打动,同意各让一步,达成一致协议: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82175元;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3960元由原告和被告肇事司机分担。

至此,本是一场因不服鉴定而需要较长审理周期,甚至可能会经过几次重新鉴定的马拉松式官司,在爱民法官张文峰、魏进江的真情感召下,短短两周内就达成了一致和解协议,化解了矛盾纠纷,受到的当事人的一致称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赵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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