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持司法廉洁、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然而近期以来,以“眼花法官”等为代表的部分问题案件和问题法官,让法院、法官形象和声誉受到严重侵害,司法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受到严重质疑。我们在勇于面对、坚决查处的同时,更要严加防范,注重平时,做到防患于未然,努力从基础上抓运作,从防线上谋完善,从机制上破阻碍,通过持之以恒、踏踏实实的文化性、制度性建设,实现廉洁自律于干警的自觉自愿,于工作的无缝覆盖,以强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稳步前进。
一、打牢四个基础
一是打牢思想基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搞好革命传统教育,加强法官党性锻炼,提高法官党性修养。深化法院、法官与社会、与群众沟通联系工作,不断完善法官进企业、“一村一法官”、“一校一法官”机制。认真开展赵作海案等反面典型案件大讨论,强化法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二是打牢组织基础。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工作做不好,其他工作就等于零”的观念,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逐级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风廉政工作百分位次考评,严格落实、强化各层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扎扎实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支持他们大胆、公正办案。进一步完善主动查究、异地查究和上下级联合查究工作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办违法违纪案事件,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违纪必究,争取工作主动权。三是打牢制度基础。认真落实 “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同时进一步完善《严禁内部说情和插手过问他人办理案件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监督管理的意见》、《交叉办案工作制度》等规定,下大力气解决内部说情、干扰办案等问题。要认真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要求,把法院党风廉政责任制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百分位次管理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四是打牢文化基础。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法院活动,通过组织干警廉政文化书画展、摄影作品展等活动,启迪和警醒法院干警筑牢反腐倡廉警戒线。同时,向广大干警征集廉政承诺,并在机关办公区进行公示,营造倡廉促廉的浓厚氛围,力争把全市法院建设成为廉政文化进法院的示范点和基地。
二、筑牢三道防线
一是筑牢内部防线。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审判管理机构运转机制,不断提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强化审判节点跟踪监督,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流程。落实“个案流转监督管理办法”和“后手监督前手”制度,坚持一般案件层级把关、复杂案件业务口联组研究、疑难案件审委会集体讨论和审判规范制度,强化各个层级的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两评查”专项活动,通过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和常规评查,通报剖析存在问题,强化动态监督。对中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实行基层法院异议审查确认和季度通报讲评制度,落实上下级法院的双向监督。要坚持好纪律作风和司法质效周检查、月通报、季讲评、年终总评排序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司法质效评估、队伍及个人绩效评价、司法政务目标管理“三位一体”的司法绩效考核体系。二是筑牢外部防线。坚持公开审判原则,落实立案、审判、执行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机制,提升数量,提高质量;高度关注网络舆情,认真回应媒体关切,及时回复、办理网民诉求。加强人民陪审工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案件的数量要逐年提高,积极扩大司法民主;深化法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联络机制,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之家”建设,通过邮寄专报、发送短信、电话联络、当面走访等方式,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传递法院工作信息,征询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百案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审判、监督执行,主动接受监督。三是筑牢家庭防线。调动干警家属参与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落实家属廉政提醒(寄语)要求,在每位干警的案头摆放自己亲属的廉政嘱托,进一步浓化倡廉促廉氛围。大力宣传《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教育法官及家属正确认识和处理司法职权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在节假日等各种不正之风易发高发期,采用发短信、寄送廉政贺卡、廉政提醒信等形式,对领导干部、干警及干警家属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发动干警家属和干警共筑廉政防线。
三、加强四项机制
一是强化“不愿为”的自律机制。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全会和上级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各部门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专题学习,院机关每季度要组织一次集中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希望法官怎么办”大讨论活动,通过换位思考、组织帮助等,把自己对法官的希望变成对当事人的服务承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多开展一些干警喜闻乐见的、针对性强、有实际效果的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二是强化“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在网上开通投诉信箱、微博,设置24小时投诉电话,拓宽违法违纪线索收集渠道。按照“台账清晰、投诉通报、甄别处理、查实追责”的要求,完善法官投诉通报制度。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对受理的违法违纪举报案件,按照中院《监察案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调查,在规定期限内形成调查报告。对查证属实的,坚决依规依纪严肃进行追究,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大违纪者的违纪成本,决不能让他们占到任何便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三是强化“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严格落实工作回避规定,包括法定情形回避,以及我院自行规定的审委会委员回避、生长地回避、原任职地回避等内容。落实一方退出机制,对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审判人员,一律调离审判岗位;坚持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对新任职人员,纪检组要开展廉政谈话,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干警进行诫勉谈话。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廉政风险易发、高发、多发的节点,及时调整、充实廉政监察员,不断加大监管督查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增加警示案例和教材(方式多样,内容增加),完善个人廉政档案,加强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四是强化“不必为”的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干警的职级待遇,在及时解决符合条件同志的职务职级和福利待遇上下功夫,鼓舞干警士气,调动工作积极性。按照工作质效增拨办公办案经费,积极筹建廉政食堂、图书馆、文体活动室等,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树立尹应哲式的先进典型,通过提拔重用模范法官、重奖工作标兵等措施,不断褒奖先进,弘扬正气,让辛勤工作的同志不吃亏,确立务实重干、创先争优的工作导向。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我们在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同时,必须要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形成人人参与、比学赶争的浓厚氛围。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和领导者,一定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同志们做好表率。在日常工作中,要确保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不能利用自己的职权办“三案”(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也不能利用自己的职务或职务的影响明示、暗示同志们办“三案”,甚至通过同志们办“三案”得好处,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要珍惜自己的人格、形象和声誉,不能做金钱的奴隶,更不能做恶人的工具,以自身的模范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