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付栓 通讯员 史林亚 张中梅
近几年来,汽车租赁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便利。但是,汽车租赁企业不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对租车者身份资格把关不严,发生交通事故后产生纠纷等情况时有发生,暴露出汽车租赁行业缺少法律法规保障,缺乏约束管理。昨日,记者从邓州市人民法院了解到,一家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租车行,租车给无驾驶资格人员,结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法院判决租车行经营者承担40%的赔偿费用共12余万元。
租车后 无证驾驶酿事故
2008年,刘某在邓州市开办了一家租车行。2011年5月8日下午,王某到该租车行,业务员在明知王某无驾驶证的情况下,将一辆汽车租给王某使用。王某在驾驶途中,与一对夫妻驾乘的两轮摩托车相撞,致使该夫妻二人死亡,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因协商不成,死者家属将刘某、刘某的租车行和王某同时告上法庭。
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租车行将车租给无驾驶资格人员,为事故埋下隐患,租车行应承担责任。该租车行未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也存在过错。最后,判决刘某承担40%的赔偿费用12余万元。
租车行 监管出现空白
邓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明军告诉记者,现在汽车租赁行业混乱,而关于该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却是空白。2004年之前,汽车租赁业尚有《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来约束,并由运管部门管理。然而,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取消了运管部门的此项行政管理权。2007年底,《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废除,汽车租赁业无专门的主管部门,失去了监管依据。这则案例也警示我们,有些租赁行为了追求利润,对租车者身份资格把关不严,以致出现事故后需要赔偿,得不偿失。
门槛低 行业乱象丛生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汽车的需求越来越多,汽车租赁市场也快速发展。根据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发布的数据,中国汽车租赁产业正以年均20%到30%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15年,全国租赁车辆需求将在30万辆~40万辆之间,营业收入将达到180亿元。
据了解,如今汽车租赁行业的市场准入,主要由工商部门管理,一般开办汽车租赁公司只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即可,门槛较低。由于市场混乱,不仅租车者要面临各种名目乱扣押金的危险,租赁行经营者自身也承担着遭遇巨额诈骗、事故赔偿连环纠纷等风险。⑤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