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桐柏县法院近年来在开展非诉行政执行工作中,注重通过释法明理化解行政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谐”的非诉行政执行目标。今年1至9月,该院共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4件,和解执结59件,执行和解率达到92%,同比提高近10个百分点。
一是注重采用多种执行和解方式。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一般潜在矛盾多,争议大,该院坚持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做到教育到位、宣传到位,使当事人明辨情理法理。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做到规范到位、措施到位,注重发挥重点典型案件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地方联络。由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敏感性、特殊性,该院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对法院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的监督,争取人大的充分理解和最大支持。通过与乡镇党委、政府的信息交流,加强与乡镇、村等基层组织联系,发挥基层组织“离得近、消息灵、信得过”等地缘、属缘、亲缘优势,形成合力,最大限度的促成案件和解。
三是建立和解案件回访制度。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该院进行统一造册登记,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履行时间,提前通知当事人履行义务。当遇到履行困难时,积极开展工作,促使和解协议能够全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