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旺:做好群众工作基层法官要提高“四力”

  发布时间:2012-11-01 16:41:07


在全国新任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培训班上,王胜俊院长在开班式上所作的《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切实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重要讲话专门就提升司法公信力问题作了全面的部署。笔者认为,虽然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法官做群众工作能力的高低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有的法官综合素质不高,群众工作能力差,不会做、不屑做、不想下力气做群众工作,导致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令司法公信力受到影响。因此,提升司法公信力法官必须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尤其是与群众接触最多的基层法院法官。为此基层法官要提高“四力”

一是要提高亲和力。近年来涌现出的宋鱼水、陈燕萍、詹红荔、翟树泉等模范法官,无不是以自己的亲和力让人民群众赢得对司法公信力的认可。提高亲和力首先要拉近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这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黏合剂,只有对群众怀着深厚感情,才会在思想上尊重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法官要在送达文书、组织调解等直接接触当事人的环节,首先要语言和气,主动问声好,主动和当事人多说几句话,多聊聊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多解答一些当事人的疑惑,讲一讲诉讼的风险,耐心听一听抱怨,有的案件如果话说得及时、明白,可能在开庭前就自动和解了。这就需要我们的法官面对案件纠纷时,对群众要有一颗爱心、耐心加细心,以自己的亲和力感染当事人,做他们的知心朋友。

二是要提高表达力。做好群众工作还必须要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法官在进行语言表述时的方式、语气,直接影响着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影响着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信任程度,特别是法官在法庭上的语言表述,更是至关重要。法官要学会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做群众工作,法官在讲话时要注意自己的态度和语气,不能盛气凌人。说事实、讲法律、摆道理要深入浅出,让老百姓都能听得懂,愿意听,要把法律规定转变成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出来,让当事人能够接受。

三是要提高掌控力。即对当事人的心理和纠纷发展趋势能够做出正确判断和预测,把握调解的方向和时机,从而运筹帷幄,艺术驾驭调解的能力。基层法官必须具备掌控度势能力,善于应对诉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复杂局面,控制住全面局势;善于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上综合评价纠纷,学会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解决矛盾,从纠纷的发展中掌握其内在规律,把握好“度”;善于审视调解条件的成熟程度,权衡时机,找准调解切入点;善于排除干扰,把准案件纠纷的脉搏,使其向有利于调解的方向发展。

四是要提高洞察力。即洞察社情民意、领悟国情世情民俗民风、因势利导化解矛盾的能力。在庭审调解过程中,善于从细节上见微知著,洞察当事人心理,正确引导庭审,适时寻找调解的切入点,摆明厉害,让当事人认识调解的价值,提高案件调解率;在调查勘验时,能够把握群众心理,以坦诚真诚的态度与群众面对面沟通,耐心细致做工作,及时化解群众心结,最大限度查清案件真相;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多谋善断,及时准确判断当事人行为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抓住应对和处理纠纷的最佳时机,控制事态发展。

责任编辑:赵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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