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法院“七字决”化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2-11-05 09:30:39


近年来,河南省桐柏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念好“七字决”,取得了良好效果。2010年以来,共审结该类案件379起,调撤率达到38%,自觉履行率达到84%,无一起激化矛盾,无一起引发上访或投诉。

一是紧扣一个“法”字,体现客观公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把握审理程序、责任认定、赔偿标准等环节,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公开说明误工、营养、护理、交通、残疾、扶养等赔偿标准,努力做到事实认定准确、审理程序合法、赔偿标准公开透明,让各方明悉自己的权利和责任,避免漫天要价,促使双方尽快达成调解协议,即使判决结案,也确保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心服口服。

二是讲透一个“理”字,达到心服口服。承办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保持一颗真诚、真挚的心,平等对待每位当事人,坚持用最朴实的语言,群众最易接受的道理与当事人沟通,做到以理服人、情理互动、不烦不燥,耐心疏导,增强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度和亲切感,消除对抗情绪和戒备心理,为依法解决纠纷奠定思想基础。针对有些当事人容易固执己见的情况,承办法官适时引导其换位思考,推动达成共识。

三是做好一个“情”字,注重人文关怀。对经济条件困难的当事人,坚持人性化处理、带着感情办案,在坚持依法审理的同时,在法律限度内积极帮助当事人出主意、想办法,给予关爱和帮助,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

四是坚定一个“和”字,营造融洽氛围。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以一张笑脸出现在当事人面前,积极造出和谐融洽的氛围,使当事人在倍感放松和亲切的同时,减少抵触情绪,畅所欲言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五是用活一个“冷”字,把握调解时机。针对在重大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情绪激动,索要赔偿高,经常聚集多名亲属造势向承办法官施压等情况,承办法官始终保持一个“冷”字,先对事故进行冷处理,避免与之正面交谈,待其情绪缓和后再果断介入,与之倾心交流,耐心细致地进行劝导、安慰和调解。

六是抓住一个“快”字,提高工作效率。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办案周期长的情况,该院要求承办法官接到卷宗后,必须第一时间内通知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一致即制作调解协议,不能调解的迅速发放诉讼文书,尽快组织开庭,判决后告知原告申请执行的时限和被告履行的时限以及不及时履行的后果。

七是固守一个“廉”字,树立良好形象。该院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等纪律规定,用严格的管理和完善的制度树立起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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