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障长效机制,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障案件,不断强化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采取多项措施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处理各类案件。对于各类涉及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的案件,从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入手,认真分析案情,根据案件性质、案由、案件特点等信息,逐案研究,确保案件及时妥善办理办结。把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对侵犯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进行有效治理和严厉打击,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妥善审理涉及监护权、抚养权、抚养费及财产分割等与儿童妇女切身利益的案件,认真做好调解工作,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加强少年审判,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要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提高少年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案件审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扎实开展“圆桌审判”等特色审判方式,确保矫治未成年被告人、预防重新犯罪工作收到实效。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尽可能和谐调处、解决矛盾纠纷,营造和谐诉讼氛围。
三是拓展司法职能,开展各种服务活动。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扎实开展审判延伸,通过各种形式,扩大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社会效果。推行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法官进校园等多项活动,建立法院与校园良性沟通互动工作机制。通过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法律课堂等形式,提高学校师生法律意识,强化青少年自身保护意识。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座谈会”等多种措施,建立完善与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组织的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各界资源,形成维权合力,提高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成效。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形成长效合力。不断强化法官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观念,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审判方式,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充分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通过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建立绿色通道、诉前调解、立案调解、优先执行等等措施,积极降低诉讼成本,和谐化解矛盾纠纷,及时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措施,有效地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