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法院多措并举强化审委会审判管理职能

  发布时间:2012-11-05 15:54:12


   为了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审委会制度,发挥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工作的功能,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强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委会职能作用,提高审委会研究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审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科学合理安排审委会的人员结构。该院审委会组成人员往往同时也是该院的党政领导,为适应审委会工作的需要,在审委会委员的任命上,挑选那些法学知识渊博,社会阅历丰富,品行优良具有崇高社会公信力的学者型、专家型人员充实到审判委员会之中,提高审委会委员的整体素质。同时,加强对审委会委员的动态管理,尝试审委会内部的专业化分工,确保审委会指导审判和研究案件的质量。

二设立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审委会的日常工作。院审委会委员只在召开审判委员会时才聚在一起,为此该院在研究室设立审判委员会办公室,设定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审委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审查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及有关事项的材料,并进行登记和排期,整理和发送会议材料,负责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调查、论证审委会拟总结、推广的审判经验;对审委会研究决定的案件和有关事项进行督办;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组织审查;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考核;组织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收集相关信息等。

三健全调研工作机制。为确保审判委员会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钻研业务激励制度,给予精通业务的审判人员足够的调研时间钻研审判业务、总结审判经验,提高审判人员调研积极性。对审判业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健全提案机制,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以保证审判委员会能及时总结审判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 规范审判经验总结制度,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升华。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院审委会总结、推广审判经验,主要以以下五种方式进行:其一,通过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将其中带有共性的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方面的特点和经验进行提炼和升华,使之上升为理论,用于指导审判实践。其二,通过规范各个法官、业务庭或派出法庭的具体做法,形成统一的制度化或习惯性规则,做到同样案件同样处理。在遇到法无明文规定或法条可操作性不强时,通过这种方式还可以形成解决法律适用疑难的规则。这些规则的推广,有利于法官知识的积累和司法传统的形成。其三,通过听取审判工作情况汇报,收集审判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困难,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以此指导今后的审判工作。其四,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审判工作形势,预测各类案件数量、热点、难点等方面的变化,提前采取措施予以应对,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其五,主持本院内部关于办案方式、审判艺术经验交流、总结和推广,通过比较分出优劣,通过交流共同提高,总结各项审判工作的规律,提高办案水平。

五规范案件庭审旁听制度,通过现场监督提升案件质量。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组织其委员旁听观摩庭审,加强对审判工作的实时监督,发现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庭后及时要求审判人员改进,是提高审判质量的有效举措。为避免审判人员刻意掩饰,所旁听案件应由审委会办公室根据立案庭的排期情况随机抽取,事先不打招呼,以促进办案法官增强责任心和危机意识,认真地开好每一次庭,有效地提高案件质量。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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