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针对当前社会矛盾复杂、涉法涉诉形势严峻的状况,找准载体,灵活方法,努力推行“三个坚持”,坚持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积极发现辖区内矛盾纠纷动向;坚持巡回办案,把法庭开到老百姓的身边,方便群众诉讼;坚持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巩固审判成果,防范矛盾反弹,从而建立多元调处矛盾机制,收到良好效果。
一、坚持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积极发现矛盾动向。该院从院长、庭长到一般同志依照机关、乡镇、村组等划分责任区;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农户,定点定人走访了解;从走访对象的安全感,到有否牵扯自己切身利益需要法院帮助,并征求法院工作的意见,登门走访,拉近了法官和群众的距离,最大限度减少矛盾发生,促进社会稳定。
二、坚持开展巡回办案,做到司法为民、便民。要求干警将坐堂办案与巡回办案相结合,发扬马锡五审判精神,把巡回办案列入绩效考评内容激励法官走出机关,进村入社,就地立案,当庭调解、当庭结案,把审判工作融入到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去,努力化解纠纷,解决矛盾。
三、坚持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化解矛盾巩固成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利用人民调解委员会处在基层,具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搞好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的对接,使法庭的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把人民调解作为法庭调解的有益补充。该院坚持互动的方法,法庭下乡办案时,邀请人民调委会成员参加。此外,法官应调委会邀请,到相关村组授课,培训和指导增强了调委会功能,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萌芽中得以化解,出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