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法院及时转变审判监督庭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09-06-08 18:06:55


近日,淅川法院作出决定,审判监督庭的工作职能由审理再审案件为主转向以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为主。这是淅川法院为落实今年4月底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所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

200841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基层法院受理的再审案件大幅度下降,审判监督庭的职能呈现萎缩趋势。这一问题也同样困扰着淅川法院。今年4月底,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议在武汉召开,在这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提出明确要求: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要将工作重心转向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为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淅川法院决定:今后,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全部由审判监督庭行使。由审判监督庭对案件的审理程序、庭审活动、庭审记录、裁判文书、卷宗及案件效率、办案效果进行全面评定,评定结果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审判监督庭还要根据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向审判委员会提交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同时,对院审判委员会确定为错案的问题案件进行分析通报,促进全院裁判水平的提高。目前,淅川法院正在研究制定详细具体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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