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预登记与委托调解制度是南阳中院首创的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讼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新机制,2011年被省高院预立案制度文件全文吸纳,被《人民日报》刊文誉为“南阳经验”。该制度自诞生至今,在南阳土地上焕发着勃勃生机,2009年3月至今,南阳两级法院共立案预登记14007案,委托调解12815案,调解成功5715案,为委托调解案件司法确认480案。2012年以来,南阳中院立案一庭以完善资源共享机制、信息反馈机制、优势互补机制为抓手,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预立案制度深入推进。
一是完善资源共享机制。针对基层组织相对薄弱,调解人员受文化、法律知识的限制,调解手段比较单一,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的问题,南阳两级法院立案一庭发挥司法资源的优势,利用司法裁判结果的权威性,主导完善了资源共享机制。根据不同调解组织的实际需求,组织法官对典型案例分类整理,提供给基层组织,作为解决纠纷时的参考。如,2012年以来,两级法院立案一庭和基层法庭向500个村委会或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涉及婚姻、家庭、农业承包合同等6个方面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案例1000余份;向劳动保障、卫生、交警等行政部门提供涉及劳动争议、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七个方面的典型案例600余份。在提供的资料中,既详细阐明案情,又载明判决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判决意见,对村委干部、调解人员进行法律宣传、调解指导,提高他们依法解决纠纷的能力,增强处理结果的可信度。
二是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南阳两级法院立案一庭和基层法庭在村庄、社区等基层单位建立起260个信息点,基层调解人员兼任信息员,在群众与法院之间构建起社会矛盾信息反馈网络,在信息传递上实现互联互通。对于正在处理的纠纷案件,基层组织及时把掌握的纠纷产生原因和双方当事人的背景情况提供给法院,法院及时把类案的处理要点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反馈给基层调解组织,促成纠纷的及时有效解决;同时法院将收集到的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反馈给政府部门,切实解决好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立案一庭和基层法庭在对案件立案预登记后向行政机关、基层组织和厂矿企业发出司法建议100余份,促进了基层依法治理。
三是完善优势互补机制。行政职能部门和工会、妇联、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具有专门知识和特定社会经验,熟悉纠纷产生的原因,尤其是行政职能部门和隶属于行政部门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掌握着巨大的行政资源和丰富的行政手段,是社会管理的主力军,许多纠纷如果由政府部门调处,会起到事半功倍的纠纷化解效果。例如,王某和侄子两家2009年从淅川县移民到唐河县,2012年3月因王某一家在外务工,委托侄子为其选取建房位置,房屋竣工后,双方发生纠纷。该案作立案预登记后,法院立案一庭委托该县王集乡土地所进行调处,经土地所工作人员耐心劝解,并为其完善建房手续,叔侄俩最终握手言和。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委托工会、妇联、消协等部门调解案件400余件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