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法院丰富送法进校园活动形式确保校园普法效果

  发布时间:2012-11-12 08:43:53


   今年10月底全省法院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展以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广泛动员鼓励全体干警深入参与在活动落实过程中不断创新,在原有的校园普法经验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行更加新颖的,广大学生易于接受和喜爱的,能产生良好效果的校园普法形式,引导学生逐渐树立起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取得了一定效果,受到了辖区师生的欢迎和称赞。

一、挑选培养一批学生法制宣传员。基层法院普遍面临案多人少,法官辛苦劳累,经常加班加点工作的局面,唐河法院也不例外。所以,法官无法将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校普法教育上。为扩大法官在有效的时间内普法效果,经深入调研,唐河法院决定在中学和小学高年级班里挑选一批品学兼优,热心好学,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学生,对其进行重点培养,多给他们讲讲法制课,多给他们发些法律书籍资料,使他们尽可能多地掌握与他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实用性较强的法律知识,并教给他们法律宣传的方法、技巧,动员他们在课前饭后等闲暇时间,在不耽搁学习的前提下多给周围的同学传授所学的法律知识,担当起学生法制宣传员的重任,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二、在校内办好每周一期的法律园地黑板报。唐河法院充分利用每个学校院内都有室外黑板的条件,指定法官到学校创办法律园地黑板报,精心挑选典型的有教育意义的小案例,摘抄一些常用的跟青少年维权、预防伤害与被伤害有关的法律条文等,认真策划,至少每周更新一次内容,同时要配上适当的漫画和名言警句,满足学生的阅读需求,吸引学生多关注法律园地,将其打造成长期有效的法律宣传阵地。

三、多组织学生旁听案件审理。针对中小学生年龄小,身智发育还不很健全,比较喜欢和易于理解接受直观教育的实际情况,唐河县法院遇有合适的有一定教育警示作用的案件,就组织一部分学生到法院审判庭现场参加旁听,直观感受严肃认真的庭审,通过对是非曲折的辨别判断,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在其内心引起震撼,提升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和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

四、开设法律咨询台。广大中小学生思想单纯,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以及生活中接触的诸多信息,会有很多疑问,特别是涉及法律的问题,家长和老师往往受法律知识所限不能回答,或者不能表达清楚。为解决这些学生心中的法律疑惑,唐河县法院指派专人深入到联系点学校,利用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到学校的教务处办公室或学校的值班室,开设法律咨询台,与学生面对面交流,分析、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尽最大努力消除他们心中的困惑。对一些把握不准或一时说不清楚的问题,待法官钻研透彻后,抽出专门时间给提出问题的学生解答,达到普法教育的目的。

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展以来,唐河县法院已挑选培养学生法制宣传员200余名,办法律园地黑板报35期,组织100多名中学生参加庭审旁听,开设法律咨询56人次,解答各类法律问题180余个,丰富多彩的校园普法宣传形式取得了良好效果,也受到了辖区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责任编辑:赵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