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两级法院加强诉前财产保全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2-11-12 16:20:18


20121月至今,南阳两级法院共计办理诉前保全案件371件,超过70%的诉前保全案件在不同阶段实现了和解和调解,较好地实现了“以保全促和解,以保全促审判,以保全促执行”的工作目标。

一是规范案件操作程序。南阳中院立案一庭指导基层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案件类型、担保物、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严格了审批程序,要求基层法院对诉前保全采取合议制及庭长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制。

二是严格保全案件审查。根据多年的实践,两级法院立案一庭逐步探索出六步审查法。第一步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第二步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第三步审查标的物是够具有可保全性。第四步审查标的额的大小。第五步审查是否情况紧急。第六步审查担保财产的真伪。

三是做足法律释明工作。两级法院在立案大厅放置《诉前保全指南》宣传册,供当事人学习查阅;立案法官对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就保全案件的办理程序、法律规定、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的区别等事项进行详细的释明,便于当事人对是否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采取何种保全措施作出最优的选择,节省诉讼成本。

四是关注弱势群体,快速保全。两级法院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弱势群体的案件,符合诉前保全的条件,实行特事特办,尽量做到“当天申请,当天保全”,以最大限度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是促成案件调解,提高审判质效。两级法院针对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一般会积极应诉,并积极参与法院调解的特点,加强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工作。今年来,经诉前保全260起案件起达成了和解和调解,占诉前保全案件总数的70%,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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