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和判后教育疏导,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宽严相济、教育为主”的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政策,加大帮教力度,落实帮教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8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5件,判决被告人79名,其中判决缓刑28人,所判决有罪的未成年犯,没有一位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一是注重从犯罪后果上进行修补恢复。该院通过推行刑事调解、和解制度,在未成年犯和被害人之间建立一种制度性的对话关系,以促成未成年犯认罪服法,而被害人依情理、法理适当给予谅解和让步,避免双方冲突,实现全民动员,通过专门机关、基层组织等共同参与,尽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促进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
二是注重从教育方法上贴近未成年被告人。该院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多数有叛逆心理,不配合审判的情况,从院抽调“80后”年轻干警对该类青少年进行心理和情感交流,来启发、疏导、挽救未成年犯。一些犯罪的青少年由于缺乏家庭关爱才导致犯罪,该院就抽调有子女的干警有针对性的贴心进行心理安抚。四年来,该院判决的非监禁刑罪犯的重新犯罪率为零。
三是注重从源头预防和化解未成年犯罪。青少年犯罪问题之所以成为社会问题,绝非只因单独因素而起。对此,该院积极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共青团、妇联、基层组织及学校的联系,把审判职能适度延伸到法庭之外,与学校、社区整体联动,其共同预防未成年犯罪;利用“一村四警”机制和“法制进校园”活动加大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矛盾隐患的排查力度,力争从源头上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