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法院四位一体监督庭审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2-11-14 14:51:58


今年以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借助“百案观摩”、“陪审员参审”、“陪审团议审”和“庭审评查”等手段,从人大代表观摩、人民陪审员参审、社会群众陪审和法院干警评查四个方位全力监督庭审,针对代表、群众和干警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找出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症下药,练真功,求实效,不断完善司法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实现庭审评查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审判队伍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得到稳步提升。   

一、百案观摩,落实法律监督。根据人大“百案观摩”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该院及时与人大沟通联系,深化百案观摩的内容,主动邀请百名人大代表进行庭审观摩,避免观摩代表固定化。同时每次庭审结束后,及时与人大代表进行座谈,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从评议中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求实效。

二、陪审员参审,引进全程监督。该院结合人民陪审员不同的专业特长和技能,根据案件的具体特点,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在审判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效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既使人民陪审员充当了案件的裁判员,也让他们发挥案件监督员的作用,起到一举多得的效果,切实使法院的审判质效得到了大幅的提升。

三、陪审团议审,接受群众监督。该院充分利用陪审团来源于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特点,在庭审中广泛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人民陪审团参与庭审活动,庭审结束后及时召开座谈会,不但从案件的审理上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而且也让陪审团对整个庭审过程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升法官驾驭庭审的水平和能力,促进庭审规范,赢得当事人和社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庭审评查,自我监督。该院开展“两评查”活动以来,不断加大庭审评查力度,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开展庭审自查、互查,针对评查中暴露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解决,促使法官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和庭审规范,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切实查清案件事实,促进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提高。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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