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 深化观摩 深度评议

—— 社旗县人大“百案观摩”活动打造司法监督品牌

  发布时间:2012-11-15 13:37:35


拓展司法公开广度、完善司法监督机制,是实现司法公正,解决司法公信不彰、司法权威难显的重要举措和根本保障。开展人大代表观摩评议庭审活动,是打开司法公开、民主之窗,走进法院、走进法庭、走近法官,直观感受法院各方面工作情况,更直接、更全面、更细致行使司法监督权的一种有效形式。今年,社旗县人大根据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百案观摩”活动的要求,精心组织、精细谋划,统筹规划、统一协作,深入推进、深度开展,以法官热情、代表热忱,以人大与法院的亲密配合、众志成城,架起了一道联络与沟通的友谊桥梁,铺就了一条监督与支持的良性互动通道。开展“百案观摩”活动有声有色,亮点纷呈,效果明显。

一、“四个落实”抓推进

一、抓好计划落实。社旗县人大常委会将“百案观摩”活动作为监督评议法院审判工作列入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和2012年工作重点计划,专门制定《实施意见》,明确将“百案观摩”活动作为推进“法治社旗”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百案观摩”活动的观摩案件过“十”、参与观摩代表过“百”的“十加百”目标,明确活动开展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抓好组织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常委会,明确观摩活动在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了以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其他副主任和公检法司“四长”为副组长、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公检法司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并在法制信访委成立办公室,专职负责活动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抓好制度落实。积极探索一套科学完善、行之有效的庭审观摩和评议制度,明确观摩的主体、案件范围、评议对象和内容、评议方法及实施步骤等,不断增强观摩评议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积极与法院联络部门进行协调,对活动计划、组织实施进行共同研究,取得共识;二是建立案件报选机制,每月5号前法院将当月拟开庭审判案件全部登记造册,并附诉状、案情简介和适用法律条文报人大活动办,人大活动办根据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类型,结合法院倾向性意见,将典型性、代表性和现实性的案件,选定为观摩案件;三是建立庭审评议制度,明确一案一评的原则,在每次庭审结束后,组织观摩代表进行座谈,对庭审活动作出评议意见;四是建立建议办理制度,针对代表评议结果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整改时限,并要求作出书面报告。

四、抓好人员落实。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分别选择不同阶层、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域的代表参加庭审观摩,并特邀一定专长的知名律师参与。代表选定后,在庭前组织一次专项宣传培训活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熟悉观摩案件案情,了解法院审判程序,严明观摩纪律,明确评议要求,真正让代表做到听而知其然、评而有其据、议而有其度,从而有效保证“听”和“议”的质量与效果。

二、“三项重点”抓实施

开展“百案观摩”活动,不是作秀,而是实实在在的监督。社旗县人大注重围绕现场观摩、庭后评议和落实整改“三项重点”,扎实推进活动纵深发展。

一、观摩庭审:从形式走向内容。观摩前,向代表发送起诉状、案情简介、适用程序和相关法条,让代表充分了解案情、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法律规定;发放“百案观摩”活动留言表,让代表在庭上或记录、或题词、或提问题;发放“百案观摩”评议表,依照评议表所列内容对照旁听,解决听什么、怎么听的问题;观摩中,代表凝神倾听审判员的每一次发问、每一次提请注意事项和每一个审判用词;仔细观察法官的仪态仪表及在法庭上的一举一动;认真分析案件审理程序、审判员的辩论引导和法官的庭审控制能力,并不时作出记录,以备庭后评议。

二、评议庭审:由形式性观摩走向实质性评议。每次庭审后,迅速组织代表进行座谈,特邀律师进行有针对性的点评,让代表畅所欲言,听取代表对庭方式、审判作风、业务能务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征求意见、建议表,解决评什么、怎么评的问题;座谈后,按照评议表中的准时开庭、权利告知、庭审程序、法官驾驭能力、法官引导能力、法官仪态仪表等项目,由代表逐项打分;最后,收集汇总评议表,合计各项得分及总得分,确定本次庭审“好、较好、一般、差”档次,填写出代表评议反馈表、代表意见建议反馈表,发送法院。

三、整改提高:由被动监督走向主动监督。“百案观摩”活动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整改提高。代表听案,他们的意见得到尊重,他们的建议得到重视和整改,不仅是“百案观摩”活动的内在要求,而且也是法院改进工作的动力源泉。每次庭审的意见、建议反馈法院后,人大密切关注法院办理、落实及整改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及整改内容,法院在一定期限内向人在报送“意见、建议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在此基础上,还努力将庭审观摩活动转化为“蝴堞效应”,通过深度了解法院工作,广泛征求代表对法院发展的意见、建议,促进法院整体工作全面推进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实现“牵一发而动全身,窥一般而见全豹”的监督效果。

三、“四字方针”筑成果

社旗县人大始终坚持“广、深、实、严”四字方针,不断探索庭审观摩活动新举措、新途径。止10月底,社旗县人大已全面完成“百案观摩”活动“十加百”任务。

一、观摩范围“广”。一是观摩案件类型多样,观摩案件涉及法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业务部门,其中刑事4件,民事5件,行政1件,执行1件,共11件,实现了所有业务部门均有观摩案件预定目标;二是参与观摩代表广泛,根据案件性质,分别指派不同职业、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域范围内的代表参加观摩,参与观摩代表达103人,其中市代表3名,县代表10名,县党政代表21人,乡镇党政代表16人,农民代表54人,特殊行业代表12名。

二、观摩方式“深”。除在法院审判庭庭审观摩,还深入到基层法庭观摩,于816日和917日深入了饶良法庭、兴隆法庭现场观摩,925日还组织民事审判庭深入到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观摩,让人大代表旁听法院法官在巡回审判时的能力表现,使观摩活动更客观、更深入、更亲民,扩大庭审观摩效果。

三、评议内容“实”。除对庭审作风、庭审程序、庭审能力等常规性的内容进行评议外,还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各自特点,分别制定不同的评议内容和标准。如未成年犯罪案件,重点对法院法官圆桌审判、寓教于审、跟踪帮教等内容进行评议。对特殊行业类案件,如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赔偿案件,重点对法院法官宣传特别法情况进行评议,从而提高了庭审观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整改要求“严”。代表对法院、法官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人大认真总结、疏理和反馈,对法院办理工作严明立场,严格要求,上次庭审评议中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下次观摩评议时要求法院和法官报告整改情况和效果,对落实整改不到位的,明确时限要求,紧盯问题不放,抓住辫子不丢,确保“三个不放过”:不如时报告不放过、不及时整改不放过、整改效果不好不放过。

四、“三个提升”促效果

观摩是形式,提升才是目的。社旗县人大坚持以庭审观摩促工作水平提升、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效果提升为根本,努力在“三个提升”上下功夫。

一、促工作水平提升。通过庭审观摩使法官个个有压力,人人有动力,提升法官规范意识,保证严格、文明、规范执法,增强庭审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正当性,实现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通过落实整改,提升法院规范管理水平。

二、促司法能力提升。评议性旁听庭审,是对法院法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一次考验,促使法官自我加压,强化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和审判能力。同时,通过旁听、评议,使代表学到法律知识,自觉提升代表庭审评议和监督水平。

三、促司法效果提升。通过代表公开观摩庭审活动,使诉讼当事人对司法审判和裁判结果更加认同,使法院审判工作更能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认可与支持,使人大增进了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为关心、支持法院工作营造了更加优越的环境,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勃勃生机。

“百案观摩”活动不是“急就章”式的短期行为,不是一种形象工程,它是一种加大人大司法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的有益探索。为此,社旗人大将在认真做好总结的基础上,继续将此项工作作为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和促进法院公正司法的一项常态化机制坚持下去,切实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加强代表与法院互动交流,不断强化监督实效,实现人大、法院、社会“三赢”效果。

责任编辑:赵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