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来,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积极探索法院调解工作新思路,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各项措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积极践行调解优先。开展“调解能手”竞赛、“零判决”法庭竞赛,严格规范裁判文书和庭审笔录制作。借助“两赛两评”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全院干警对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增强调解技能。努力把调解工作做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中去,不放过一丝调解的可能,不放弃一丝调解的希望,切实做到能调必调,能调尽调。
二是推行“四步调解”工作机制。对进入诉讼渠道的案件,合议庭成员特别是承办法官第一步要认真梳理原告的诉讼请求,做好必要的法律释明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第二步是通过必要的调查,和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当事人的主观心理态度,正确分析当事人的意见分歧;第三步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案制宜、因人制宜,灵活多样,找出案件的最佳调解切入点;第四步是充分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根据案件的性质,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有的放矢的制作调解方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将调解运用到审判的每一个环节,挖掘矛盾焦点,有的放矢对症调解,有效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三是推行委托调解告知函制度。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和司法审判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建立健全多元调解纠纷解决机制的同时,唐河法院创造性的推行了委托调解告知函制度。用群众能看得懂、易理解的语言文字,将法院调解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加强调解和推行委托调解的法律依据、适用调解和委托调解的案件类型、调解解决矛盾纠纷的好处、实行委托调解的流程等,一并纳入告知函中,方便来诉来访群众理解、接受,通过告知宣传使人民群众更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期。
四是撰写法官调解工作日记。通过撰写法官调解工作日志,客观详实地反映法官对每起案件从立案预登记开始到结案的点点滴滴,确保法官在办案中能及时、有效地掌握案件的侧重点,为解决案件提供及时、准确、有效地指导依据;通过撰写法官调解工作日志,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对法官的办案过程进行有效监督,有利于办案人员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通过撰写法官调解工作日志,可以把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好的调解案例,通过撰写日志的形式记录下来,进行宣传推广,使广大群众受到很好的法制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