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里短,到“家事法庭”说说

《南阳晚报》:方城县法院杨楼法庭创立“家事法庭”,这在河南尚属首家

发布时间:2012-11-20 08:46:30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记者 通讯员 程远景

  舒适的沙发,粉红色的窗帘,温馨的摆件……这可不是哪个浪漫的咖啡屋,而是方城县法院杨楼法庭创立的“家事法庭”。

  “家事法庭”在布局上突出“家”字,淡化原有的审判色彩,对审判法庭进行“家庭化”装修,构建家庭浓郁温馨的氛围,粉红色的窗帘等都是特意为之。可是,庄严的法庭为什么会布置成这个样子?原来杨楼法庭为探索新形势下家事案件审判的新路径,零距离化解家庭矛盾,本着“把法庭当作群众的家、把群众当家人、把群众事当家事”的理念,于今年4月份尝试设立了“家事法庭”。这个法庭专门审理夫妻、亲子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纠纷,主要包括离婚、抚养、赡养、监护权、探望权等案件。同时法庭专门设立了亲属席,加大对婚姻家庭纠纷的预防化解力度。家事案件专门由一名女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主办,在案件的审理上,突出“亲”字,尽量贴近当事人双方内心感受,拉近法官与当事人距离,力求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据了解,杨楼“家事法庭”的设立,在河南省尚属首家。

  另外,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协作,建立反家庭暴力热线,共同预防、制止和惩戒家庭暴力行为。

  今年5月的一天,方城县杨楼乡的青年于某某诉张某离婚一案,之前开过两次庭,两人在法庭上相互指责,张某坚决拒绝离婚,扬言说就是拖也要将于某某拖死,案件一度陷入僵持局面。案件主审法官便以了解情况为由将双方及其家属通知到“家事法庭”。在温馨的氛围里,于某某和张某安静下来,法官不失时机地与他们拉起家常,加上双方家属的劝解,两人理智地达成了调解。虽然没有挽回当事人的婚姻,但是妥当化解了双方的恩怨。

  目前,“家事法庭”共审结抚养、赡养类案件25件,离婚案件75件,继承权案件5件,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一致称赞。⑤3

责任编辑:赵娜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2年11月10日w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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