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的司法考试中,邓州市人民法院通过10人,而且400分以上者3人,再创历史新高。
为有源头活水来,成功的背后有“四法”——
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该院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部署司法考试政策,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工作人员通过司考。为了给参加考试的人员树立信心,该院院长李亚钦亲自主持召开动员会,为司考人员鼓劲加油。院领导还经常与司考人员谈心鼓劲,关注其生活,激励其刻苦学习,坚定了参考人员的信心。按照省市法院的统一安排,该院由政治处牵头,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班,给予一定倾斜。
健全机制,激励到位
在经费异常紧张的情况下,该院对历年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激发了大家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该院严格按程序任命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为法官,并出台规定,优先提拔表现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的准法官,将其列入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大大激发了干警参加司法考试的热情。
以考促学,专心复习
该院将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周五学习制度,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每季度对全体干警进行一次统考,及时总结、点评,健全了学习保障机制,养成了学习的良好习惯。在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该院允许考生考前一个月脱产复习,从时间上向考生倾斜,解决他们的工学矛盾,让考生专心备考。特别是考前举办的司法业务模拟考试,使参考人员提前熟悉了考试环境,及早进入了考试状态,深受好评。
基层磨练,专人辅导
该院将未通过司考的同志分配在基层法庭工作,让他们有机会更好地深入基层锻炼,让其在实践中更好地学习。同时,该院指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对他们进行业务指导,使其理论密切联系实际,弥补了审判经验方面的缺陷,从而保证了最好的学习辅导。
该院正是由于以司法考试作为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的重要途径,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浓厚的氛围影响人,以严格的学习培育人,以有效的学习机制激励人,以学习强素质,以素质促审判,才为构筑学习型法院、践行现代司法理念作出了贡献,创造了佳绩,受到了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