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构建四项机制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09-06-09 10:43:07


一是建立多元化解矛盾机制。开展立案预登记、委托调解、诉前调解、人民陪审员调解等工作,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社会合力,切实提高化解矛盾的实效。
  
二是建立完善和谐司法机制。通过采取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法律释明等多种方式,探索建立诉审关系融洽、矛盾双方平和、诉讼执行人性化的良性互动机制,减少法院与当事人、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和消极对立情绪,实现和谐司法的目标。

三是建立健全审务公开机制。完善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审判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过程公开等司法公开机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是建立绩效考评管理机制。以“岗位有指引、工作有规范、绩效有考核”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绩效考评管理,提高绩效考评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全体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陈曦 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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