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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佳 通讯员曲霄矗 王明芝) 夫妻离异,法院判决婚生女孩随母生活。然而,孩子的父亲却不肯接受这一判决结果,直接把女儿藏匿起来不让其母接走。思女心切,母亲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面对这场离异夫妻的“夺子战”,法院执行法官认真研究案情,寻找双方矛盾的根源,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场“夺子”风波得到化解。
案件当事人焦某和张某原为夫妻,因感情破裂于2011年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经唐河县法院判决,焦某与张某离婚,婚生男孩随张某生活,婚生女孩随焦某生活。然而,张某认为焦某经常外出务工,不能给女儿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因此不愿将女儿交给焦某抚养。为此,张某早早把两个小孩送往亲戚家居住,不让焦某与儿女相见。
立案执行后,鉴于抚养权执行案件的特殊性,法官们没有采取“强制”的办案方式,而选择了更加柔性的执行艺术。来到张某家中,执行法官们只见到了张某及其母亲。张某抵触情绪很大,直接告诉执行法官:“焦某经常外出务工,没有固定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小孩的成长,我死也不会把孩子交给她。反正我不说你们谁也找不到孩子。”张某的母亲甚至当场抹起了眼泪:“孩子是跟着我长大的,跟我最亲了,你们可不能把她带走。”听到这话,执行法官们本着人性化执行、力争纠纷和谐化解的原则,与母子二人通过闲话家常拉近距离,而后耐心明法释理,。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说服教育,张某表示:“法官们说的很有道理,但是焦某实在没办法给孩子一个稳定的生长环境。女儿必须由我抚养,但我保证随时可以让焦某探视,并给她一定的经济补偿。”
11月20日,经过执行法官们的多次劝说,张某同意带着两个小孩一起到法院与焦某协商解决。一见到两个孩子,焦某忍不住掉下眼泪。法官们认真向焦某进行综合分析,引导其从孩子的最佳利益考虑重新考量孩子的教育、抚养问题。经过两个多小时思想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两个小孩都随张某生活,焦某定期探视小孩,张某给予必要的配合,同时张某给焦某补偿款43000元。双方约定,以后虽然不再是夫妻,但要继续做一对好父母,全力保障孩子们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