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市中级法院帮五名农民工讨回工资

发布时间:2012-11-22 09:10:09



    本报讯 (记者范志钦 通讯员曹萌 王彬)“感谢法院和法官为我们要来了血汗钱!”11月21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农民工工资集中兑付现场,家住市郊区的杨清军从该院院长庞景玉手中接过2500元工资时激动地说。至21日,全市法院共执结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85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21万余元。

  杨清军等5名农民工是市某物业公司的临时工,均被公司拖欠数额不等的工资,经多次催要,公司拒绝支付。2011年8月30日,5人到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局寻求帮助,劳动保障监察局介入后,物业公司仍拒绝兑付工资。劳动保障部门遂依法向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6月,市中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先后7次要求物业公司尽快履行义务,但公司经理张某总以“资金到账立即就还”为由软磨硬抗。眼见已近年终,市中院执行局研究后,决定对张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督促其自觉履行。决定下发后,物业公司于日前将拖欠的工资款交到了法院。

  今年以来,市中院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和“执行开放月”活动,建立与公安、检察、工商、税务、银行、民航、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制约机制,开辟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采取定期集中公布“老赖”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对拒不履行行为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等,确保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④3

  图为农民工工资发放现场。

  本报记者 范志钦

责任编辑:赵娜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2年11月22日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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