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 喜领欠薪

发布时间:2012-11-22 09:12:34



   本报记者 于晓霞

  20126月,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先后七次要求物业公司尽快履行义务,但公司经理张某一直软磨硬抗。进入11月,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张某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督促其自觉履行。决定下发后,物业公司即于19日前将拖欠的部分工资交到了法院。

  “大家平时要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保存证据,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和劳动部门是你们坚强后盾。”市中院院长庞景玉发放执行款时,提醒大家说。

  据介绍,今年以来,市中院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和“执行开放月”活动,建立与公安、检察、工商、税务、银行、民航、劳动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制约机制,开辟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采取定期集中公布“老赖”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对拒不履行行为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等措施,确保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3604件,执结标的额近3亿元,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8521万余元。③3

  强制执行 法院为农民工撑腰

  孟凡平、杨清军等5名农民工原是市天姿物业公司的员工,工资均被拖欠一年多,金额7400多元。2011830日,孟凡平等人来到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局寻求帮助。“我们都是天姿物业公司的清洁工,每天早上三四点开始打扫卫生,起早贪黑,一个月才八九百元,就这还领不到工资。”孟凡平等人对物业公司的“赖账”行为非常不满。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介入后,先后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询问通知书、改正指令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工资并加付赔偿金,但该公司拒不履行。无奈,20125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天姿物业 “赖账”一年多

  □本报记者 于晓霞 通讯员 杨峨生

  “太感谢你们了,拖了快两年的工资,这次可算拿到手了!”1121日上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农民工工资集中兑付活动现场,家住南阳郊区的孟凡平从庞景玉院长手中接过1600元工资时激动地说。

责任编辑:赵娜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2年11月22日w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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