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制定严格制度 确保民意信箱通民意

  发布时间:2009-06-09 17:09:23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广泛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关注民生,方便和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实“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宗旨,共同推进法治进步,维护司法权威。南阳中院在原院长邮箱的基础上,经过改造升级开通了民意沟通信箱(nyzy_yz@chinacourt.org或登录南阳法院网http//nyzy.chinacourt.org进行在线写信)。今后,凡对南阳两级法院的意见、建议或对具体案件的举报均可发信至该信箱,我们一定会做到件件有核查,事事有回音。

为此,南阳中院专门制定了《关于法院网舆情回复的规定》。规定分五个层次对网络舆情的收集、转办、答复、审核和监督等情况进行了详细、具体和切实可行的规定。规定要求:对涉及意见、建议类的,有关部门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该意见或建议的处理情况或意见答复来信人;对涉及案件类的评论或信件,相关部门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涉及基层法院的,相关法院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根据中院通知要求回复办理情况。规定还对违反或不按规定办理群众来信的单位和个人制定了严格的监控考核办法,确保民意信箱真正成为群众监督法院的桥梁,法院了解民意的窗口。

 

 

责任编辑:赵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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